在华夏厮混的日子
不成想,不擅长打游戏的我会在一款名为“QQ华夏”的网游中厮混两三年,着实体验了一下网络游戏的诸多诱惑。

那年暑假,在姨妈的网吧里,我电影看够了,歌听厌了,聊天也没有激情了,无聊成为了主旋律。看着身旁一个个在网络游戏中奋斗的大学生们,我也想去尝试感受一下游戏的乐趣。在表哥的建议下,我开始了在QQ华夏中的征程。
望着屏幕中的四种职业,我一番思量:嗯,战士不错,天生为战斗而生,而且听说皮糙肉厚的,玩起来应该有意思。于是我选择了战士这种职业。起名真的是我不擅长的,想了想,我干脆用自己的小名,注册了账号。很快,一名叫“潇涵”的小战士降临华夏大地的蓝月城。

现身旷野的小战只有一级,穿着简陋,就像森林里的野人。他挥舞着斧头,扑向一个个小怪,开始了自己打怪升级的旅程。一番枯燥无聊的厮杀后,小战回到了蓝月城,在杂货铺那里鼓捣鼓捣,终于穿上了一套像样的衣服,不再赤裸上身了。
小战慢慢地在城里闲逛,看着这个陌生而新奇的世界,这些体验是它的主人以前从没有感受过的。杂货铺、铁匠铺、寄卖行……一处处的看过去,小战终于来到了一个名叫“PK场”的地方。看着战士、法师、暗巫这些在里边儿不断厮杀,小战的主人不屑一顾,觉得有那点时间出去打打怪升升级,不好吗?没想到就因为我对PK技能的轻视,注定了我在华夏世界里只能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很快,我就发现自己的手眼协调能力很差,左手的键盘与右手的鼠标也配合得不好,使用技能时总有一些手忙脚乱的感觉。那时我也沉不下心来在PK场里练习技巧,反正就在世界里瞎混吧。

由于是假期,每天时间很多,我的等级升得挺快的,装备也淘换得越来越好了。我开始走上了打BOSS之路,常常蹲守在合适的boss点等着打怪捡宝。然而,让我郁闷的是有时候boss还没出,就来了大号。有素质的玩家一见有人守着就友好地走了。嚣张的就直接发声:“这个boss我要了。走不走?不走我就动手了。”更霸道的家伙是来了就开搂。遇到后两者,我只能含恨起飞回城。这还不是最惨的,最倒霉的是眼看着boss要挂了,就要享受收获的愉悦了,却有家伙窜出来摘桃子,而我还打不赢。那种超级郁闷的感觉真让人抓狂。

为了帮助小战发展,我向朋友借了一个高法来打BOSS,全身7 7的装备,尤其是配了一把顶级的武器,卖相非常华丽,攻击力也很强。然而,我骑着拉风的坐骑跑向boss点的中途却遭到了一个暗巫的偷袭。猝不及防下,再加之我根本没有玩法师的经验,我的法师几下挂掉了。我顿觉不妙,等重新复活以后,天呐,法师的两手空空,那根顶级法杖居然被爆了。那一刻,我感觉心在滴血。啊,可恶的暗巫!
被爆装的经历让我郁闷了很久。一番考虑后,我觉得继续玩战士没啥前途了。我想搞一个暗巫号,又不想花时间去慢慢练上来。一番选择后,我在5173上花100多块钱买了一个100多级的暗巫号。

从那以后,我很少再出去打BOSS了,因为我知道自己的PK技能实在太菜。我长期都在城里厮混。慢慢的我感觉自己的角色更像一个商人了。游戏可以三开,我常常开一个小号摆摊卖东西,开一个小号守在寄卖行那里,大号就在城里到处逛,寻找可能发财的机会。三个号一共有九个角色,包裹加上仓库,我存了大量的金币。我在游戏里玩起了低买高卖,垄断物价的一些勾当。比如在寄卖行那里,我对很多易耗品的价格非常熟悉,只要是低于我心里价位的,统统买下来,然后再调价挂上去。有一段时间,紫灵花基本上就被我垄断了。通过卖这一种材料,我就赚了很多金币。一些氪金的玩家常常会以9999金或更低的价格卖银元宝。这时我的大号就出马了,一番讨价还价,一定会把银元宝收入囊中。然后又等机会将三个银元宝换成一个金元宝。三两个金元宝就可以淘换一件不错的装备。
靠着商业运作,我的大号慢慢的发展起来了,装备很不错,但是PK能力还是不行。有时我就在想,整这一身装备到底是为了什么?吓人吗?后来儿子出世了,没啥时间玩了,我也不想等孩子大一些之后给他留下爸爸只爱打游戏的坏印象。于是我就把号挂在5173上,以1000多块钱的价格卖掉了。

那两三年,我真切地感受到了网络游戏的吸引力,亲眼看到的因它辍学的大学生也不是个例,但正如“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样,一味的禁止网络游戏是不可能的。我们应该从小引导孩子合理游戏,树立正确的游戏观,快乐游戏,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