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酒后吐真言,平常不敢做的事情,不敢说的话,喝完酒后,酒精使得肾上腺素迅速飙升,大脑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往往会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 有些人由于经常受到社会的不公待遇,把所有的事情都挤压在自己的心中,没有正确的发泄渠道,他们只能通过喝酒来发泄情绪,喝完酒后,他们会变得和平时完全不同。
酒精会使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有些人喝完酒,会伴随着暴力行为,对自己的家人实施家暴,会肆意的谩骂他人,这些都是很不好的行为。 有些人喝完酒后,会把埋藏在内心的秘密公之于众,喝酒误事是有道理的,要做到少喝酒,不喝酒,不要让酒精控制自己的思想。 海南在2010年的时候,就有一位男性喝醉后来到派出所报案,民警觉得对方只是在发酒疯,就会有及时的将其抓捕起来,最后有酿成大祸。
醉汉闯入派出所意欲何为?2010年的一天晚上,海南省海口市的一家派出所内,突然闯入了一位醉汉,嘴里一直在叫喊着自己杀人了,这名男子连站都站不稳,民警以为他是醉酒闹事,就没有在意,民警让他赶紧走,不要影响民警的正常工作。 男子见民警不理自己,就把自己的身份证拿给了民警,说自己把邻居林某杀了,还把她的两个小孩也杀了,谁让林某平时看不起自己,对自己阴阳怪气气的,说自己一无是处、好吃懒作。
民警看了该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得知该名男子姓谌, 湖南人、三十岁左右,他说自己在自己所住的某某镇的一个工厂里面杀人了,自己要投案自首。 民警看到他的状态完全就是醉汉的行为,说话的时候还大舌头,有些话,跟实际还不符合,民警想着让他在派出所大厅里面坐着,醒醒酒,等头脑清醒一点再去询问他具体的情况。
谌某平时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尤其是还喝了酒,就更加的急躁,他见民警一直不管自己,就大步走向派出所门口,从自己骑来的交通工具电动车里面,抽出一把大刀,告诉民警自己就是用这把刀杀的人。 他现在要自首,他认罪,希望民警能把他抓起来,自己能得到法律的处罚,他还把自己的怎么杀人的情节详细讲诉了出来,民警一听觉得他确实是有问题的,就先决定暂时把他关起来。
归谁管辖争论不断!可是在哪个派出所具有管辖权的问题上,民警们产生了分歧,谌某主动投案的派出所发现,他所说的案件发生地是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自己不能将谌某关起来。 民警通过查找给具有管辖权的派出所打去了电话,告诉了他们详细的情况,他们却说这件事情不在他们管辖权的范围内,他们双方互相觉得这件事归对方管,互相踢皮球。 他们一直在互相争论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对谌某提出的事情上心,一直让他在派出所大厅里面等了很长的时间。
谌某等得不耐烦了,他想平常自己的邻居林某就看不起自己,现在把她杀了,来派出所自首,民警还觉得自己在说大话,也不管他,民警是不是也看不起他。 他越想越生气,就跑出来了派出所,当民警发现他不在的时候,出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不知去向了。 酿成大祸是谁之错?谌某的脾气有点古怪,平时就没有人愿意和他来往,在厂里是个小透明,工作能力也不突出,和工厂里的同事关系也相处的不是很好,经常会跟人产生口角。 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愿意帮他说话,他自己经常一个人吃饭,上下班,他觉得工厂里面的人都在看不起他,都在孤立他。
尤其是自己的工友武某,两人在工作上有分歧,两个人都不愿意退让,谌某觉得就是武某把自己的生活搞成一团糟的,在走出派出所回家的路上他觉得自己反正已经杀了三个人,去派出所自首,警察还不管自己,那不如一块把武某也杀了,一了百了。 他就闯入武某的家里,他看到武某的还孩子也在家,就觉得凭什么他们一家人可以这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自己要被人看不起,还要被人冤枉。 他就把武某和孩子一起杀害,此时他已经杀了5个人,他杀了武某及其孩子杀害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马赶到现场。
他们发现是谌某,这才意识到当时谌某在派出所说的事情都是真的,他真的杀人了,就把他抓捕起来,关在了看守所里面,等待案子的进一步调查。 武某及其孩子的死亡本是可以避免的,谌某在杀害林某母子三人后,就已经来到派出所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民警在不确定他所说的犯罪事实是否是真实存在的时候,也应该将谌某暂时的关押起来。 来调查他是否真的有在违法犯罪,而不是在哪个派出所具有管辖权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放任谌某自由的在派出所内走动。
最终导致其心生不满,在回家的路上,再次杀人,武某及其孩子在家中丧命。 法律分析谌某归案后向办案人员交代自己杀害林某母子三人的原因,自己和林某是邻居,两家住的地方仅有一墙之隔,原来两家人相处的还行,后来就产生了一点小矛盾,谌某和林某吵了一架。 从此以后,谌某觉得林某一直在针对自己,一直在外面说自己的坏话,说自己在工厂里的工作中常常偷懒,贪小便宜,会小偷小摸的。让周围人对自己的印象十分的不好。
林某还冤枉自己偷她的钱,自己一直跟她讲道理他也不听,还要对自己进行搜身,自己不愿意,就被她说成是做贼心虚,谌某气不过就说要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 周围的人不愿让警察来,就一直在劝他们双方,他们就没有报警,林某最终在自己家的墙角的地方找到了钱,她对周围的人说,肯定是谌某怕自己报警才把钱扔到这个地方的。 林某在找到钱后没有向谌某道歉,反而一直再说就是对方偷钱了,谌某觉得林某是在侮辱自己越想越气,就决定将林某杀了。
在杀林某的时候,他看到林家的两个孩子也在家,他想到平时这两个孩子跟他家长一样,都是目中无人的,就想着反正都杀了林某,为了以绝后患就把者两个孩子也杀了。 谌某在杀人后曾去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过两次,可是这两次民警都没有重视起来,最后一起谌某喝醉酒后待着作案工具去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却因为觉得这件事请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就没有将谌某抓捕起来,谌某也因此身上又多背了两条人命。
谌某主动去派出所投案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刑法中规定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案件情况的,可以争取宽大处理,在最后的司法审判环节,审判人员也会根据其投案自首,酌情减轻处罚。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常常贴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面为的就是告诉犯罪嫌疑人,要如实供述自己的案件情况,为办案人员积极提供线索,争取宽大处理。 自首是要主动投案的,是指犯罪嫌疑人他的犯罪事实没有被办案机关觉察到,或者时在办案机关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主动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的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负责相关人员投案,是在办案机关的合法控制下的。
谌某向派出所投案自首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派出所的人员在接到他投案自首的决定后,应该第一时间对其采取措施,对其所说情况进行调查,如果他所说的事情确实属实,可以尽快的将其控制起来,避免对社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如经过调查发现,对方捏造了事实,是在扰乱正常的司法工作秩序,派出所也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而不是互相推脱,是注重程序正义,对于法律的规定,刻板的遵守,致使悲剧的发生。 谌某在去派出所自首,民警并没有对其采取措施,导致他又杀害了武某及其孩子,派出所有关人员是否与其有关,他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派出所的警察的他们的主要指责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发展,在面对谌某的自首时,他们没有第一时间,考虑将其关押起来,导致了两人丧命,给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他们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重的玩忽职守,触犯了刑法中的玩忽职守罪,按照规定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有关派出所人员依法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为当时他们的工作中的失误承担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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