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
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
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的合法权益,
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之规定,
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一:滕跃忠
身份证号:510322196904023216
户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瓦市镇点灯村一组25号
被执行人二:杨光琴
身份证号:510322196912075825
户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瓦市镇点灯村一组25号
执行标的:58万元及利息
案件信息:申请执行人刘宝成与被执行人滕跃忠、杨光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9)川0322执恢311号,被执行人滕跃忠、杨光琴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悬赏期限:2023年6月13日0时起至2024年6月12日24时止
悬赏金额: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让本案执行到位的,以实际到位金额的20%作为奖励;2.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准确下落,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电话:0813--7169638
18008131768(王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准确下落, 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滕跃忠、杨光琴的财产及本人 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 本院将郑重兑现奖励承诺。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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