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11部门下达《关于开展“2023清风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6月26日,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2023年“清风行动”联合行动,分别检查了县农贸、花鸟、花卉市场,收缴涉嫌野生动物林蛙12斤,并进行了放生处理。 自今年4月开展“清风行动”工作以来,我县自规、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共计出动执法车次18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检查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林区,监督检查水生禁猎(渔)区域等,共查办案件54起,其中涉刑事案件5起,收缴野生动物42.8公斤,处罚款2.85万元。 近年来,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野生动植物管理,在禁食和保护野生动物上加大宣传力度,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认识到食用、乱捕滥猎及无证经营野生动物属非法行为,市场经营主体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创建绿色和谐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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