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再现,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摄像头还原真相,老人家属被拘留10天,大快人心。
回想2006年的彭宇案,大家都是心有余悸。正是大法官王浩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致使道德大滑坡。
彭宇案之后,所有人都不敢再扶老人。后来又出现一个搞笑的人,他竟然状告路人见死不救。
这搞笑啊?路人是真的见死不救吗?如果家里不是钱多,谁会去救陌生老人?网友说,见义勇为等于赌博,赌正当了,没有奖励,赌不正当了,散尽家财。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
还有网友呼吁国家成立见义勇为奖,用国家的钱,给见义勇为的人提供补助。我认为如果国家真的这么干了。那么一定会催生出新的诈骗形式,而且是诈骗国家的钱财。
你一定要相信恶人是没有底线的,他们连以身犯险,冒着被车轮碾压的风险去碰瓷都敢。搞几个人,组织一次假的见义勇为,骗取国家的见义勇为奖金,是难事吗?毕竟,这可是比碰瓷简单多了。
咱远的不说,就说骗取国家低保补贴款吧。曾经,有多少人,家里开着超市,然后通过关系去骗取国家的低保啊?虽然后来他们都被国家制裁了,但一定要记住这个教训。
所以,对待扶老人被讹的问题,一定要重拳出击, 严惩不贷。只有让那些讹人的人,承受不起代价,才能真正让大家敢去扶老人。
请记住,真正见死不救的人,不是路人,而是那些讹钱的老人和家属。
某种角度上说,那些讹人的老人和家属,就是屠杀晕倒老人的元凶,所以应该严惩。
彭宇案让大家失去了信心。别说别人,讲良心,就算是我,如果发现路边有老人晕倒,我也得远远观察,看看认不认识,如果认识,那肯定得扶,因为我知道他不能讹我。
但如果不认识,我肯定转头就走。最多报个警。别说我无情,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社会风气如此,也只能这么办了。但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最近,湖南一位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的案件传开了。本来大家都以为她一定和彭宇一样吃瘪。但路边的摄像头还原了真相。
老人的儿媳妇因为做伪证被判处十日拘留。虽然这在法律上是巨大的进步。但个人认为,老人的儿媳妇涉嫌敲诈勒索罪和伪证罪,就判拘留10天,这跟过家家一样啊?
以后啊,那些讹人的人,还会继续讹人的。反正就是赌呗,如果有摄像头,拘留10天。进去10天,有吃有喝的,就当体验生活了。
如果赌赢了,没有摄像头,那可就赚大了,对吧。这就是人性。
另外女大学生扶的老人,虽然超过75岁了,但为啥不对他进行处罚?难道年纪大,就是免死金牌?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正确的。
但对于连命都不要的碰瓷者来说,就算拘留了,也无伤大雅。所以,我强烈呼吁,对于扶老人讹人的事情,一旦查实,应该从严从重处罚。
只有惩罚到位,才能让那些讹人的老人和家属不敢讹人。这不仅仅是对见义勇为的英雄的帮助,更是对广大老年朋友的帮助。
因为只有消灭掉那些讹人的人,才能重新构建出让大家都敢扶老人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老年人才能老有所依,那些晕倒的老年人才会被路人帮助和救治。
所以我认为重判讹人的老人和家属,就是保护其他老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女大学生救助老人的经过吧。
根据公开消息,当天女大学生在路边看见摔倒的老人。由于她是个学生,涉世不深,或者说初生牛犊不怕虎,所以她才不知者无畏,勇敢地上前扶起了老人,并且把老人送到了医院,甚至主动拿出1000块钱,垫付了医药费。
我猜测此时女大学生的心里是美滋滋的,因为她做了一件救人性命的好事。古语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老人醒来的第一件事,不是报答女大学生的救命之恩,而是一口咬定是女大学生撞了自己。你说这样恩将仇报的老人,不判刑!要法律有什么用?难道因为他年纪大了,就可以藐视国法。
最搞笑的是,老人的儿媳妇竟然做伪证,说她亲眼看见是女大学生撞的。
我想此时女大学生应该从助人为乐的美梦中醒来了。别人用她的善良差点要了她的命。
于是彭宇案的经典桥段出现了,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幸好路边的摄像头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女大学生也洗脱了自己的清白。可以说,女大学生能够捡回一条命来,她成功洗脱冤屈,多亏警察的功劳,同时也多亏监控摄像头的功劳。
否则她就是另外一个彭宇。
搞笑的是,在监控的铁证之下,老人和儿媳妇仍然坚持女大学生是罪魁祸首。女大学生无奈把老人和她儿媳妇告到法院。
最终法院还给女大学生清白。老人的儿媳妇也被判处拘留10日的处罚。并且老人退还女大学生的垫付的医药费和赔付68000元精神补偿费。
事后,女大学生把全部精神补偿款捐了出去。有网友认为她可以自己保留,因为那是应该得的。但是呢?我认为她捐出去是对的。否则一定会有人造谣的。因为,现在连女交警走路的样子,都能被网友们喷。说她招蜂引蝶。在乌鸦的世界里,天鹅就是罪恶。
心脏的人看什么都是脏的。你对他笑的再真诚,他也认为你是笑里藏刀、别有图谋。
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能让大家接受。但我个人认为对老人和他儿媳的惩罚还不够。因为他们明知道摄像头可以证明女大学生的清白后,还一口咬定是女大学生撞的。这种行为就是恶意栽赃陷害。
按照相关法律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认为,老人和他儿媳在监控能够证明女大学生清白的情况下,仍然诬陷女大学生,这就是恶意栽赃陷害。所以应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这样讹人的人,法律不严惩他们,就是对善良的惩罚,同时也是变相屠杀其他跌倒了老人。毕竟,每年因为彭宇案而得不到救治而死的老人有很多。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