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离谱!她才九岁,竟然被法院认定为“老赖”,还被限制高消费! 这个女孩到底做了什么违法的事竟会落得如此下场?或者她的父亲做了什么法理难容的事? 让我们看下去。 
陈某是一家地产投资公司的经理,与爱人王女士是大学同学。 毕业后陈某进入了一家地产公司,在父母的支持下,陈某与王女士结了婚,成了一对让人羡慕的夫妻。 有了家庭的陈某愈发上进,常常工作到深夜才回家,王女士知道陈某是为了家庭才如此拼搏,也一直默默支持陈某的工作。
2003年,小蔓出生了,新生命的到来让这个家庭的经济压力变得更大了。 陈某此时已经做到了主管位置,工资虽然比之前的高,但是日子还是过得紧紧巴巴的,陈某也只能努力工作,希望在职场上能够再上一层楼,保证妻子和孩子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王女士原本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刚刚开始,却没想到丈夫的一个爱好让家庭生活变得面目全非。 这一爱好便是赌博。 陈某一开始接触的只是麻将,这个东西很多人都会,但是很多人只把他当做一个娱乐方式。 陈某也不例外,麻将他在读大学的时候就经常打,对于他来说这就是一种如同桌球和手游一般的游戏,并不算赌博。
常年出入麻将馆,陈某被牌友们的观点逐渐影响,打麻将也从一开始的娱乐变成了后面的赌博。 为了不扫朋友们的兴,陈某也会跟着下注,但是一开始打得金额也不算大,一把几十块钱的,对于陈某来说也并不算个事。 许多人觉得小赌怡情,大赌才会伤身,但是二者并没有区别,因为很多深陷赌博泥潭的人一开始都觉得自己只是玩小的,也不玩大,并无大碍。 
陈某也是如此,一开始几十块钱的牌局并不算大,而到了后来,牌局就变成了几百上千块一局。 赌钱是会上瘾的,因为这就是人性,某种角度来说,赌博就是运气,运气好了一本万利。 一些人赢了一些小钱后就会期盼用一样的办法赢到更多的钱,但这样的后果就是输得越来越多,直到最后家破人亡。 
陈某也知道赌博不好,但是一旦上了牌桌,他自己就控制不住脑子,赢了的话下就想赢得更多,输了的话就想要把钱给赢回来。 王女士知道丈夫赌博后极力劝阻,家里面的钱本来就不多,哪能让陈某这样挥霍。但是陈某并不听劝,还是经常前往棋牌室赌博。 一日王女士去银行存钱,刚刚打开界面她就觉察不对,怎么账户上少了七八万块钱? 这个账户是夫妻俩一起开的,里面的钱都是用在孩子身上,如今里面钱少了,自然是陈某拿的。 
回到家后,王女士拿出银行账单,质问陈某是不是把两个人攒下的钱拿去赌博了。 陈某当然否认,说是自己朋友有急事才把钱借了出去,但王女士问及是哪个朋友,朋友为什么借钱的时候,陈某什么都回答不出来。 见瞒不过去了,陈某只得承认自己把账户里的钱拿去赌博了。 王女士失声痛哭,陈某沉迷赌博就算了,竟然还用孩子的钱去赌博,王女士实在忍受不了自己辛辛苦苦存的七八万块钱如同泥牛入海一去不复返,哭着喊着要让他把钱拿回来。 
面对这个要求,陈某无能为力,原来陈某最近在朋友的带领下接触到了一些新的赌博方式,这些来钱快,但是中的几率很小。 七八万块钱很快就被陈某挥霍掉了,他向妻子保证,只要自己学会了新的赌博方式,肯定能赚回来。 王女士受够了这些鬼话,警告陈某如果还去赌博就离婚,孩子跟着自己过。 
陈某听到离婚这个字眼马上认怂,他虽然滥赌,但是离婚还是不想的,他赶紧跪下抱住王女士的大腿,连连表示自己再也不会踏入赌场半步,只求妻子原谅。 陈某表面服软,实际上只是缓兵之计,他心里还想着在赌场上大杀四方,赚个盆满钵满。 就这样,陈某在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败光了自己的全部身家, 但是他依旧不肯罢休,在家里面已经没有一点现金的情况下,他竟然盯上了自己家的房子。 
房子是陈某和王女士一起买的,房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但是陈某不管这些,他直接把房子挂到了网上,找寻卖家。 一个中年男子看到二手房信息之后联系了陈某,表示自己想要购买房子,价格是五十五万元。 陈某看到有人报价,也没有想价格合不合理,卖出去就好了,于是很快就和对方达成了口头协定,现在只要拿到房本,自己就能拿到五十五万元现金了。 
同样是房子所有者的王女士对这一情况一无所知,当陈某向她要房本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就觉察出是陈某瞒着自己干了不好的事情。 陈某当然不会说出自己干了什么事情,只是说拿房本有事,至于是干什么,王女士不用管。 两个人就买了这一间房子,如果房子被卖了,王女士和小蔓只能流落街头。 王女士自然死死抓住房本,陈某见王女士如此固执,一巴掌就打到了王女士的脸上,见王女士还不放手,他又加上了一脚,王女士被打倒在地,但是手里面还是死死抓住房产证。 
对于王女士来说,这个房子就是她的命,她不能让陈某再这样胡作非为。 陈某为了得到那五十五万元彻底失去了理智,直接从厨房拿出了菜刀,威胁王女士如果不给房本就杀了她。 谁会想到当初与自己恩爱的丈夫如今竟会拿着刀威胁自己,王女士自然不敢信陈某是这样的人。 但是她不应该去赌一个赌徒的内心想法,陈某手起刀落,直接结果了与自己相识十五年,结婚十年的妻子的生命,拿走了带血的房本。 
除了妻子,陈某还杀害了前来劝阻二人的丈母娘。 拿到房本的陈某和买房者签订了过户协议,很快就拿到了五十五万元的现金。 想都不用想,这五十多万元肯定会被陈某带到赌场,果不其然最后挥霍一空。 犯下杀人罪的陈某很快就被警方逮捕,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被法院判处死刑。 
而他签订的过户协议也被定义为无效,所以房子还是回到了陈某和王女士名下。 这一情况把买房者看懵了,自己拿五十多万买的房子说不合法就不合法,而且就算过户不成功也得把钱还回来吧。 但是现在自己的钱没了,房子也没了。于是买房者直接就把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还钱。 法院受理了买房者的请求之后,认定陈某需要还钱,作为陈某遗产的继承者,小蔓就被法院按照规定认定为了“债主”,小蔓自然是没有钱还给债主的,自己一个小学生,有什么钱可以还呢。 
对于这种“赖账”情况,法院也是丝毫不含糊,当即就把小蔓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这也让小蔓成为了中国最年轻的老赖。 这件事情一经报道,就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舆论一边倒的批评法院不近人情。 小蔓的妈妈和姥姥被自己的爸爸杀害,还需要承担父亲遗留下来的债务,于情于理,这都让人看了难受。 
网友们认为:陈某是一个成年人,他的问题就应该他来承担,而不是被强行转嫁到一个小朋友身上。 事件发生一段时间以后,法院发出通知,正式承认自己的错误,向小蔓道歉,并且表示法院在工作中有失考虑,违背了立法精神以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接受众多网友的支持。 

«——【·以案释法·】——» 本案被曝光到网上以后,除了很多人为小女孩感到不值之外,也有很多人认为买房者吃了大亏,自己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房子,还找不到人当债主。 接下来我们就从法律角度讨论一下这个案子里的一些法律问题。 
1、过户无效?房子过户协议为何不合法?首先,本案中陈某与买房者达成的协议中要交易的房子是陈某与妻子王女士的共有房产。也就是说,房产证上面有两个人的名字,而房子的处理需要两个人一起同意。 按照法律规定,住房有共有人的,需要共有人一起签字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单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故本案中陈某与买房人达成的协议是无效的,买房人虽然给了钱,但是房子依旧不属于他。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买主应该先确定房子的所有者以及一些基本情况。 比如房子有无还清贷款,房子是否被抵押出去了等等,了解这些情况都是为了买房人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免像本案中的买房者一样,钱出去了,房子没回来。 当然,钱不是回不来,也是可以回来的,但是要通过法院对陈某的制裁才能够得到偿还。 陈某作为债主已经没钱,但是房子还在他的名下,如果陈某不能还钱,法院可以强行拍卖陈某的房子作为债款还给买房人。 
2、父债子还,这种情况在法治社会真的还存在嘛?王女士是否也有还款义务呢?父债子还是古代有人欠了钱之后的说话,如果父亲还不上钱,理应由儿子来承担债务。 但是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父债子还,除非子女继承了遗产,不然父债子还在法律上这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死者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集成顺序基层,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死者的子女、配偶以及父母。 在本案中,小蔓作为陈某的法定继承人,在陈某被执行死刑后会继承陈某的遗产。 
《民法典》中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后,债务也会继承,但是还款的来源只限定在所继承的实际价值之内。 本案中陈某欠买房者五十五万元,如果小蔓最终只继承了十万元,那就只用还十万元,其余的可以不用还。 
但在本案中陈某还没有死亡,小蔓也没有得到遗产,所以不应该由她负责父亲的债务。 老赖指的就是实行被执行人,是指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拒绝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已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本案发生在2012年,在2017年时,人民法院发布过通知,未成年人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算是从法理上确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当“老赖”。 
有人可能会说,小蔓不继承父亲陈某的财产,如果继承母亲王女士的,那不是一样要继承债务嘛。 如果陈某的债务时夫妻共同债务是可以这样说的,但本案中王女士与这笔债务可以说是毫无关系。 首先陈某借来的钱王女士是不同意的,从王女士拼死护住房产证就可以看出。 
其次陈某借来的钱也并未用到家庭支出之上,所以这也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王女士不需要为这笔债务负责,并没有还款义务。 【免责声明】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特别说明,本文不存在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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