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国就十分注重孝道,而奔丧尽孝更是我们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孝道文化和民间习俗。 可在上海却发生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一名男子只因为请假奔丧,惨遭公司拒绝,而后又被公司强制开除。
男子为何因此丢掉工作?公司又为何会如此不近人情? 【在阅读文章之前麻烦您点个“关注”既方便您接着往下看,又可以一起谈论参与,感谢您的支持!】 «——【·案情回顾·】——» 肝癌重病的父亲陆某是上海某家物业公司的一位员工,自从入职以来,他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实肯干,没出过任何差错。 临近春节期间,公司的业务十分繁忙,陆某每天都加班加点,希望能够多挣些钱,补贴家用,因为他家里还有一个患有肝癌的父亲。 陆某知道父亲的癌症已经进入晚期,医院也通知病人家属尽量保守治疗,在最后的一段时间里,让家人多些陪伴。
临近年关,陆某想着把手里的工作给做完,春节可以早点回家亲人团圆,好好陪陪父亲。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陆某父亲的癌细胞急剧扩散,病情也逐渐加重,医院通知家属放弃治疗,准备病人的后事。 接到医院通知后,母亲第一时间给陆某打了电话,让他赶紧回家并对他说:“你父亲病情加重了,他临终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再看你一眼”。 接到电话后的陆某心情一下子沉重了下来,他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想要尽快回家陪伴父亲最后的一段时光。 陆某找到公司主管,向他说明自己要请假回家奔丧的情况,主管也非常理解陆某的心情。
可是请假需要等待老板的批准,恰巧老板这两天出差开会没在公司,主管也不好擅自做决定。 陆某听到这个消息后,他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急得团团转。父亲病重即将去世,他是真的一分钟都等不了。 主管看着陆某心急如焚的样子,心里也十分的同情,于是他对陆某说:“你也知道最近公司业务繁忙,但是你这个事情是属于特殊情况,我就先同意你请假,老板那边我来交代。”
就这样,陆某终于拿到了假条,他十分感谢主管,当天就定了最早的回家的车票,一刻也不愿意耽误。 回家为父亲服丧这次请假,陆某总共向主管申请了八天假期,按照他们老家当地的服丧习俗,并且算上来回的路程,八天已经是最短的时间了。 陆某刚坐上车,就给家里人打电话,从电话里,他听到了父亲奄奄一息十分微弱的声音。
父亲告诉陆某:“孩子,你回来的时候路上慢点,注意安全,我还能再撑几天。” 听到父亲的这句话,陆某瞬间泪流满面,躺在病床上的父亲面对死神都不畏惧,可他仍担心着自己的孩子。 经过一夜的奔波,陆某终于回到了家乡,他带着行李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终于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面黄肌瘦的父亲。 他走到父亲的床头,父亲拉着他的手,性格坚强的陆某抱着父亲的手臂埋头痛哭,他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陪伴父亲。
陆某在病床前陪着父亲说了好多话,他很害怕父亲这一觉睡过去再也醒不来了。 当天下午,医院便传来了噩耗,父亲去世了,老人去世的时候,是笑着离开的。 陆某蹲在医院安全通道的角落里抱头痛哭,然而,就在这时公司突然发来了一条短信,短信上显示公司撤销了陆某的请假申请,让他在明日按时上班。
陆某无法理解公司的行为,他立刻给主管打了个电话询问情况,可主管却说这是老板的意思,他做不了主。 陆某从主管那里要来了老板的联系方式,向老板说明这次请假的缘由,可是铁血无情的老板,直接驳回了陆某的申请。 并告诉陆某,如果他明天没有按时上班,就按照旷工处理,而旷工长达三天的代价,就会被公司辞职。 陆某本身就是农村家庭,学历也不高,在上海打拼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而如今却要面临着被辞退的风险。 陆某一时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他既想为父亲办理后事,可又不愿就因此被公司辞退。
钱没了可以再赚,工作丢了可以再找,而为父亲服丧这件事,这辈子错过就再也没机会弥补了。 一番权衡利弊后,陆某下定决心要留在家里为父亲办理完丧事,再解决工作上的问题。 将公司告上法院从医院出来的陆某整理好自己的思绪,他把工作的事情抛之脑后,先跟家里人着手办理父亲的丧事。 在农村办理丧事,一般要花很长时间,而孝顺的陆某也想让父亲走的体面一些。他一边忙着接待悼念的亲友,一边忙着处理父亲的后事。
前前后后一共花了八天时间才把这件事情彻底办完,即便如此,对于父亲的离世,陆某依旧悲痛万分。 在给父亲办理丧事的期间,陆某也正式接到了公司的辞职通知,由于陆某长期旷工,公司已经将他辞退了。 陆某十分的心寒,他来到公司工作了那么多年,工作上没有出现过任何纰漏,只因这次为父亲奔丧,却丢掉了工作。 面对父亲的去世和公司辞退自己的巨大压力,上一把巨大的锤头狠狠地砸在了陆某的心中,他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可是生活仍要继续,他无法改变公司的决定,于是他请求公司将自己的年终奖金和本月的公司一并补偿。 然而,公司给出的回应却是拒绝将这笔工资补偿给陆某,而理由便是他无故旷工,无视公司规定。 陆某感到难以置信,公司竟然以他旷工超过三天为由,不仅单方面终止了和他的劳动合同,还不给他任何经济补偿。
陆某带着满腔怒火将公司告上了法院。既然公司给不了他满意的答复,他就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说明自己请假的八天中有三天,本就是他的休息日,并未旷工。而公司单方面终止和他的劳动合同,这个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陆某向法院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和有力的证据,法院也不负众望,给出了公正的判决。因为该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因此要按照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终判决公司应赔偿陆某75269.04元作为补偿金。 可是公司却不接受这个结果,就第二次提出申请上诉,但二审法院以陆某证据确凿,维持了原判。
就这样,陆某在法院公正的判决下得到了这笔补偿金,而他也离开了上海,重新找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 那么,在本次案件中公司私自辞退陆某的行为以法律的方式该如何解释呢?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公司私自解雇陆某的行为是否合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下一个月的工资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公司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用人单位在陆某没有违背法律的规章制度下,只因陆某父亲去世,请了八天事假为由,私自解雇陆某,并不给予任何资金补偿。
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因此将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陆某回家服丧是否违背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如职工需要去外地探望配偶或者料理亲属丧事,还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本案中,陆某因父亲去世向公司请假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婚丧假的天数为一到三天。
可是陆某家在外地,来回一趟十分的不容易,并且处理父亲的后事还需要时间准备,情急之下才请了八天的假。作为公司应当给予员工关怀和理解,而并不是辞退员工。 因此,陆某回家服丧的行为受劳动法的保护,并没有违法。 为人儿女,为人父母皆不易,在工作之余,我们更应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用人单位也应给予员工一些宽容和理解。人间有温暖,工作有保障,社会有法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