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是一座城,有人说婚姻是一座坟墓,还有人说,所谓的“婚姻”就是搭伙过日子。 然而,对于杨女士来说,即便是一个平平淡淡的婚姻生活都是一种奢侈。 原本期盼着爱情的杨女士没有想到,在婚后丈夫竟然不复婚前的甜蜜,而是变了一副面孔。 到最后,杨女士的婚姻更是走向了破裂,然而,双方的矛盾没有就此结束,陷入绝望的杨女士终于在一天下午,带着两个孩子走向了阳台。 看着底下的车流人马,没有人知道杨女士的心情究竟如何,然而那纵身一跃,三个生命消逝了,一个家庭破碎了。 接到消息后的杨女士的丈夫后悔莫及,但他所看到的只是妻子的一封遗书。 而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家庭走向了破碎呢?
案件分析当事人姓杨,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 因为身处农村加上兄弟姐妹众多,和很多同村的同龄人一样,杨女士早早的下了学,开启打工补贴家用的生活。 机缘巧合的,杨女士通过村里人介绍认识了杜平,也就是她未来的丈夫。 杜平有着一份体面的高薪工作,谈吐得体,深深的吸引了杨女士,杜平也因为杨女士的贤惠善良爱上了她。相识不久,二人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此时的杨女士还期盼着一份甜蜜的爱情,她梦想着自己和丈夫未来的生活,然而这一切,正是杨女士悲惨命运的开始。 婚后没多久,杨女士生了一个女儿。 “怎么是一个女娃?”然而,对于这个女婴的到来,公公婆婆却显得十分失望。 尽管知道公公婆婆传统思想十分严重,可这一幕还是让杨女士寒了心,心思细腻的杨女士还察觉到公公婆婆的态度变得冷淡。 
让人悲痛的是,这个大女儿还患有先天耳疾,而在生了二胎后,这次终于是一个男娃了,但小儿子却又常年生病,丈夫一家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向了杨女士。 杨女士每日不仅要照看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省吃俭用,用省下来的钱给孩子买药。 雪上加霜的是,公公婆婆从来不过问孙子孙女的情况,虽同住一个屋檐下,杨女士在家中照顾两个孩子已是身心疲惫,公公婆婆却整日外出寻友唠嗑打麻将,对待杨女士不是指责,就是冷嘲热讽。每次问丈夫要生活费更是难上加难。
更有甚者,杜平还会动手打她,掐她的脖子。 杨女士每次忍不下去的时候,想着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想着婆家人对孩子的不管不问,又都默默的忍了回去。 因长期向丈夫讨要生活费艰难,且时不时还要挨丈夫的打,杨女士在小区附近谋了份工作。 超市工作本来就辛苦,杨女士每次加完班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时,推开门就是婆婆劈头盖脸的一顿骂,甚至有好几次不让她进家门,逼不得已的杨女士在同事家中住了几天。 
“你现在过的还是正常的夫妻生活吗?是他们先不义的,你对他们家没有任何愧疚,何不自己寻求新的生活?” 经过同事朋友们的劝说,杨女士终于向杜家人提出了离婚。虽被要求净身出户,但杨女士还是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分居的那段时间,杨女士住在租的房子里,上着自己的小班。那是她婚后漫长岁月里,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但杨女士始终放心不下孩子,一次休息日,杨女士返回她曾经的“家”看望孩子。 回来的路上,邻里街坊们对自己的指指点点,耳中传来的全是婆婆散播的关于她的坏话。 杨女士忍着了,她想着,只要孩子过得好就行,自己怎么样无所谓。但一进家门就看见两个孩子坐在地上饿的哇哇乱叫,婆婆却在那自顾自的打麻将,公公更是不知所踪。 杨女士积攒了许久的委屈在这一刻再次攀上了高峰,当天晚上,她又和公公婆婆及丈夫发生了争吵。 
第二天一早,杨女士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来到了窗台边,给娘家人留下了一份一千九百多字的遗书,带着孩子,一跃而下,离开了这个令她失望的世界。 杜家人接到警方消息感到现场时,情绪崩溃差点失控。 但这一切,也都已经无法挽回了。 这场悲剧我想在座的每一个人都跟小编一样久久不能平静,但冷静下来,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我们可以学到哪些知识呢?这场悲剧又给我们带来哪些警示呢? 
以案释法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否可以依家暴直接提起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结合本案,杜某一家人长期对杨女士女士进行着冷暴力,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杜某更有明显的殴打行为。公公婆婆对孩子也不甚上心。以上三点,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故而如果协商不成者,杨女士女士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远离杜某一家。 
二、针对家庭暴力,杨女士还有哪些法律上的救济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合本案,杨女士女士在遭受长期的家暴等不公正待遇时,可以向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控告。 居委会、妇联在接到杨女士的求救后应该第一时间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杨女士的家中查明事情缘由,保护杨女士的权益。 我们的国家有完善的制度保护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安全,我们要相信政府的力量。 
三、婆婆向邻居们散播杨女士的不实言论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结合到本案中,杨女士的婆婆通过街坊邻居散播对杨女士名誉有损的不实言论,杨女士有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婆婆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 只是让人惋惜的是,杨女士最终还是走向了一条不归路。 爱情是美好的,但步入婚姻的爱情少不了柴米油盐,这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我们在相信爱情的同时也要敲响内心的警钟,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莫迷失了方向,伤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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