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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姐姐,你吃点亏怎么了?” 做姐姐就应该忍让? 听到这句话,吴亦晴的心瞬间跌落了谷底。 在商业领域,她是智勇双全的风云人物。 可在父母眼中,吴亦晴却一无是处! 
她给爸爸开公司,给妈妈买别墅,又斥巨资养活弟弟…… 然而,这些举动都无法融化父母那坚如磐石的内心。 最终,得寸进尺的吴父吴母将吴亦晴告上法庭,并将她赶出家中。 
01父母眼中的女儿俗话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养个女儿就像养个宝。 然而,这句话在吴家父母眼里就是个笑话。 “她赚了那么多的钱,却不肯给我们老两口花,好几个月不给我们赡养费!” 一提起女儿,吴妈妈便义愤填膺地说。 “我和她爸去找她,她不仅不露面,还报了警,眼里根本就没有我们!” 可见,女儿吴亦晴在父母这里很不受待见。 
他们说,女儿开始挣大钱了,就做个甩手掌柜,对家里人不闻不问。 本来一家人和和美美,现在非得闹分家,搞得像是怕父母花她钱一样。 况且女儿手中的那家公司,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吴爸爸当初也有一部分股权。 他们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后来会耍心机,霸占了公司所有股份。 更令父母生气的是,她竟然不同意将公司分给弟弟一点。 
讲到这,吴爸爸难掩激动地情绪说: “公司初期,我帮她很多,对此也付出了很大的心血。” “只不过现在公司做大了,也稳定了,她就满脑子想着分家!” 吴爸爸之前生过一场大病,他以为自己时日不多了。 能让他牵肠挂肚的,也就是自己的妻儿。 于是,他就把一双儿女叫到病床前,嘱咐他们好好经营公司,不要为钱伤了手足之情。
此外,他特意叮嘱千万不要分家,有什么事一起商量着解决。 面对姐姐吴亦晴,他苦口婆心的说到: “你是姐姐,凡事要让着弟弟,他是咱家的主心骨,你吃点亏,不算什么的!” 让老父亲苦不堪言的是,这边刚嘱咐完不要分家,姐弟俩出门就把家给分了,还签了一份协议。 好在医疗先进,吴爸爸最后转危为安,逐渐康复。 可是一想到女儿在病床前的“忤逆”,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分家之后,女儿的“不孝”愈发明显。 很长时间,她连个问候的电话都不打一个。 后来吴妈妈脑溢血进了抢救室,在紧要关头,这个“白眼狼”竟然狠心的都没去医院看过一眼。 这让年过古稀的老妈妈心如刀绞。 相比于女儿的一无是处,体贴孝顺的小儿子反倒是他们的心肝宝贝。 
他经常在家陪伴父母,买买菜,唠唠家常,一直为这个家付出。 忤逆分家、不在病床前尽孝、不支付赡养费…… 事情的真相真的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吗? 02现实版樊胜美“你看过《欢乐颂》吗?” “我就是里面的樊胜美,那个被原生家庭拖累的人。” 
提到家人,吴亦晴这样形容自己。 年近50岁的她,在聊到自己的父母时,还是会控制不住的鼻头一酸,紧接着就是眼圈发红。 吴亦晴说她的童年遭遇,需要她的一生去治愈。 她出身的家庭还算得上优越,比同龄的很多孩子的起跑线要高一些。 父亲在小县城里当一个领导,结婚后就带着母亲搬进了城里。 二口之家几年内又增添了一双儿女,让旁人很是羡慕。
特别是小弟弟的出生,让父母尤为惊喜。 吴妈妈为了年幼的儿子,甚至辞掉了工作,做起了家庭主妇。 然而,这个在外人看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对于吴亦晴来说,却是她心里一直解不开的结。 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那个年代,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老一辈的眼里根深蒂固。 她时常觉得自己是多余的,有弟弟在的地方,父母一定不会想到她。 零食、玩具、陪伴…… 这些别的小孩很平常就能得到的东西,吴亦晴却很少得到。 不是家庭条件不允许,而是她在父母那里没有一点存在感。 
在吴亦晴刚上小学的时候,父母竟然没有和她商量的情况下,直接把她送到了乡下的奶奶家。 这让她幼小的心灵徒增一丝忧伤。 明明有父母,一年到头却见不了几回面。 渴望被爱的种子,在吴亦晴心里悄悄地生根发芽。 小学毕业后,父母终于肯把她接回家了。 
可是,原本期待万分的吴亦晴,在真正地回到父母身边时,还是心灰意冷了。 她还是很孤独地存在着。 小小年纪的她,最大的愿望,竟然是希望爸爸妈妈可以多多关心一下自己。 然而,她听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你是姐姐,你得让着弟弟。” 
别说得到关爱了,自懂事后,家务事她就承包了不少。 而这不仅不会得到表扬,碰碎了碗碟还要挨一顿批评。 这些家务事弟弟从来没做过,仿佛这一切都是自己应该做的。 如此之大的区别对待让吴亦晴暗自发誓: 我要快点长大,然后远远地离开这个家。 
03舍弃和丈夫开的公司,回老家伺候父母吴亦晴在大学毕业后,远赴珠海谋生。 正是在那里,她邂逅了自己的第一任丈夫。 那时的丈夫从事的是医疗器械行业,还在为别人打工。 吴亦晴觉得丈夫有能力和胆识,就鼓励他创业,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丈夫一拍脑门,就同意了。 说干就干,他们的医疗器械公司很快就成立了。 头脑聪明的吴亦晴在创业的路上一点就通,再加上她本就踏实勤干,公司的生意越做越大。 而就在这时,她突然接到来自家里的一通电话。 说是弟弟犯了错误,离开家后不知所踪。 
这让吴亦晴陷入了两难的地步。 一边是事业正起色,很多事需要她打理。 一边是伤心的父母,需要她照顾。 虽说小时候父母很偏心弟弟,但吴亦晴做不到充耳不闻。 再三考虑之下,她决定回老家陪伴父母。 
丈夫对此很不理解,夫妻二人产生了隔阂。 这次回到故土的她,终于感受到了来自父母的久违的关怀。 失去儿子陪伴的老两口,把目光转移到了女儿的身上。 那段时光,吴亦晴享受到了小时候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 然而,她的丈夫却在这个时候跟她提出离婚。 虽然吴亦晴很痛苦,但还是同意了。 
在分得一小部分财产后,她就带着孩子彻底从珠海回到了湖南父母老家。 吴亦晴因此也有更多的时间和父母相处了。 04姐姐栽树,父母却让弟弟乘凉可是,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很难养活老人和孩子。 于是,吴亦晴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利用曾经积累的经验自己创业! 
对于女儿的这个想法,父亲给了很大的支持。 吴亦晴很大方的让父亲成了公司的法人,并且还给了爸爸妈妈一些股份。 公司初期,她忙得不可开交,很多时候饭都顾不得吃。 
期间,公司也出过问题,不过父亲出了些钱帮她渡过去了。 好在吴亦晴经营有方,公司逐渐步入了正轨。 为了答谢父母,她狠狠心花大价钱给父母买了一栋豪宅。 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这让老两口做梦都笑掉了大牙。 另外,她每个月还给父母每人一万的零花钱。 夫妻俩直夸女儿不仅能干还孝顺。 
让吴亦晴伤心的是,豪宅从装修到家具,所有的费用都是自己出的。 可父母竟然没有给她留一个房间! 与之相反,一毛不拔的弟弟反而住上了别墅内那个最大最好的屋子。 这事到了谁身上都得生气。 就在这时,那个十年没回家的弟弟突然冒出来了。 
10年时间足够磨炼一个人的心性,但他却仍然吊儿郎当,一事无成。 尽管如此,他的回归仍然让父母又惊又喜。 吴亦晴没想到,这样一名烂泥扶不上墙的人,父母竟然还把他当成宝! 他们让自己把他带进公司,还要求工作一定要体面。 对此,吴亦晴同意了。 
可这傻弟弟经常好吃懒做,不务正业。 就连员工们也对他哀声载道,连连讽刺。 这天,吴父吴母突然殷勤的找到吴亦晴,和她商量“转让股权”的事。 他们表示,自己愿意把手中的股权都给她,但是她得给爸爸妈妈各五十万。 此外,每月的一万块赡养费不能断。 
这哪是转让股权?分明就是让自己买! 那一百万是不是又要给他们那不争气的儿子? 对此,吴亦晴十分气愤的同意了。 然而,她那好吃懒做的弟弟并没有善罢甘休。 他的目标是姐姐吴亦晴的整个公司! 
更荒唐的是,父母不仅不打消他这个愚蠢的念头,还真的到公司去求吴亦晴: “你就帮帮弟弟吧,他才是咱老周家的根!” 听到这话,吴亦晴顿时怒上心头。 凭什么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到头来要交给一个能力低下的人? 就凭他是自己的弟弟吗? 
05姐姐拒当扶弟魔,父女四上法庭就这样,因为这句不同意,父母就给吴亦晴安了一个不孝之名。 失望至极的她便停止给父母卡里打钱,专心搞自己的事业。 正当她以为自己的世界即将“清净”时,她的弟弟又出来作妖了。 弟弟经常怂恿老两口经常到公司闹事,说她不孝顺。 
无奈的吴亦晴为了摆脱他们的纠缠,就去外地出差。 弟弟看父母出面姐姐都无动于衷,拿不到钱的他竟然出手打人。 最终,吴亦晴选择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至于母亲脑溢血住院的事情,压根是没有人通知她。 等她出差回去,父亲就直接扯着脖子吼她,还将她赶出了家门。 
弟弟还在豪宅里对她大喊: “你不给钱就滚开,这是我家!” 从2015年到2022年期间,父亲和女儿四度对付公堂之上。 
第一次是起诉女儿支付100万元赡养费和每月1万元的生活费。 第二次是父母为了得到钱,请求法院冻结女儿财产。 其次是状告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 最后是女儿吴亦晴起诉已经支付100万元给父母,不应再支付赡养费。 这桩桩件件的事情,另吴亦晴心力交瘁。 
本案中,吴某晴与父母签订了转让公司股权的协议,吴某晴应当支付父母各50万元,且每月支付1万元的生活费。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吴某晴与其父母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因此,对于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 纵然吴某晴正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依然不停止法院原审判决之执行。 即吴某晴依然要依照原审判决履行其支付相关费用之责任。 否则,法院经其父母申请依然可以对吴某晴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 所以,为了便于执行财产和防止吴某晴私自转移财产,其父母向法院申请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的行为,是合法的。 
赡养关系独立存在,吴某晴需要支付赡养费 本案中,吴某晴曾经在诉讼中提出抗辩主张,由于吴某晴已经支付过100万元给父母,其不应当再给付赡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26条,吴某晴是成年子女,对其父母应当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吴某晴在未明确先前所支付的100万元属于给付父母赡养费之前提下,其依然要另行支付父母赡养费,这属于法定的义务,合法有效。 
结语 住在姐姐卖的豪宅里,还粗暴的让她滚出去。 这弟弟可真不讲究。 平日里无所作为他,竟然还撺掇父母去姐姐公司闹事。 老想着不劳而获,这么大个人了还是个啃老族。 真是令人唏嘘啊! 
追根问底,弟弟这“悲催”的生活,是不是和父母的过分溺爱有关呢?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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