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汶川大地震。我们的住房建筑各项指标都应该相应提高了一定的级别。像日本的建筑物一样,抗震级别非常高,毕竟人命关天,对任何住宅首要的就是劳固性,抗震性,其他都是次要的,不要顾此失彼。像老旧楼和预制板楼房不应加装电梯了,应让其逐步淘汰。
对老破小或者预制版楼房的改造没有任何意义。只能是劳命伤财。预制板楼房是我们经济和科技落后时的产物。抗震性能极差。对这类房就不要加装电梯了,真的不能加装电梯了,让他逐步淘汰。这才是我们利国利民长远的正确的目标规划。为了给老旧楼家装电梯,看到有些破坏了圈梁,有些又是从每层每户卧室窗户处打墙开门,连接连廊入电梯,本来都摇摇欲坠的房子。还这样伤筋动骨,这看着真的让人心惊肉跳。对不愿安装电梯的人来说,也弄得邻里不和,而且这是不是侵犯了私人住宅的权益?也与《物权法》相悖。
1栋六七层的楼房。除开一二层不交费。最多就只有十多户人家。他们平滩这个电梯费和以后的维护费这个负担确实有点重。不像那些正规的电梯房。他们是有物业负担,自己只交一点物业费。没有物业的,他们也是十多层的楼房。户数相对更多,平滩各种费用。负担也就小得多。我们应该逐步淘汰预制板楼房这些落后的建筑了。
我国现有6.5亿套商品空置房,鼓励老百姓买新房。再在这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者对预制板楼房原拆原建,这才是真正惠民工程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