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1日,一个名叫张双奇的老头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后,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人群中,围着一个婴儿。 听了老半天,张双奇可算是明白了,这个婴儿是个弃婴,人群中还在指指点点,都说这个婴儿好可怜,刚出生就被遗弃了。 围观的人群中,你一言我一语,有表示对弃婴的同情,也有对她母亲的指责。
此时此刻,寒冬凛冽,婴儿的一双小脸已经被冻的通红,张双奇转念一想着自己反正也就是一个单身汉,就先把这个婴儿带回家照料着。 回到家后,张双奇还想着给婴儿找到她生父母,但是问遍了附近的人,都没有人认领这个婴孩。 再加上村子里本就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张双奇就明白,即使有人知道这个婴儿是自己的,也不会选择要。 张双奇就想着自己把这个孩子带大,并给孩子取名张白鸽,于是张双奇每天既要照料这个孩子,还要为两人的生计而工作。 因为孩子太小,张双奇就没办法像往常一样外出四处打工,只能在家里拾荒,种地,养殖牲畜。 到了张白鸽可以上学的年纪,张双奇更是砸锅卖铁供张白鸽上学,但是这些他都没有告诉张白鸽。
在张白鸽放学回来的时候,他们两个还能勉勉强强的吃个咸菜,但是等到张白鸽上学的时候,张双奇就喝白粥吃剩菜,甚至连调料都舍不得放。 有天张白鸽提前回家,恰巧撞见了这一幕,她才知道养父如此不易,于是她就打算上完高中就不上了。 张白鸽上完高中后,不顾养父阻拦,外出工作,第一个月的时候,她的工资只有800块。 后来到了2017年,张白鸽在偶然间接触到了电商,自此年收入达到千万以上。 有了如此成就之后,张白鸽并没有忘记养父的辛苦抚养,张白鸽毅然决绝的关闭公司,买了一辆房车带着养父四处旅游。
【以案释法】在本案中,张白鸽是张双奇捡回来的弃婴,那么在我国法律中,遗弃婴儿犯了什么罪呢?又该受何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本案中,张白鸽的原生父母犯了遗弃子女罪,并且情节恶劣,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说张白鸽是被拐卖到了如此地界,然后遗落在了此处,那么拐卖张白鸽的人又犯了什么罪呢?又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如果是拐卖张白鸽,那么拐卖的人就犯了拐卖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所以在本案中,如果张白鸽是被拐卖过来的,那么拐卖她的人将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张双奇并没有去给张白鸽登记收养,张白鸽算是张双奇名义上的女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登记书,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在本案中,张双奇并没有给张白鸽去相关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登记书,所以在法律上,张白鸽算不上是张双奇的养女。
那么如果张白鸽的亲生父母过来认领张白鸽,法律上有规定,张白鸽应不应该跟她的父母回去吗? 在我国法律上是没有规定,亲生父母能不能认遗弃的子女,主要是看被他人收养的子女的个人态度,如果说子女愿意,那么就可以认亲,如果说子女不愿意认亲,那么就没有人可以强迫他。 那么张白鸽有义务赡养张双奇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是张双奇抚养张白鸽长大成人,没有张双奇就没有张白鸽,所以张白鸽有义务赡养张双奇。 【总结】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我们每个人都要不忘初心,牢记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好好陪伴生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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