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家养的大狼狗咬死10岁小男孩,大妈不仅见死不救还毁狗灭迹,甚至在警察上门后撒谎称:是小孩先招惹狗的,咬死也活该!如今,养狗人群越来越多,因遛狗不栓绳伤人的纠纷我们也屡见不鲜。2016年10月22日中午,三个小男孩偷偷潜入云南弥勒市太平水库玩耍,由于天气炎热,几个小孩竟一头扎进下水库嬉戏玩耍,几个人又是比赛又是互相往对方身上泼水,玩的好不热闹! 
这时,岸边突然跑出两条大狗,直冲下水向孩子们扑去,被吓到的小孩们顿时在水中四散开来,纷纷向岸边游去。一个名叫夏新豪的小男孩因离岸边较远,最终没能躲过大狗的袭击,在水里就被咬了。看到这一幕,已经上岸的两个小孩被吓呆了,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岸边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匆匆赶来,该妇女都没有多看水库中漂浮的夏新豪一眼,只是站在岸边连唤了几声狗的名字:“莎莎”,围攻孩子的两条狗其中的一条立刻上岸和妇女离开了,可怜的夏新豪就这样因在水中被咬伤严重,最终在水库中去世。
在警察的介入和走访下,找到了这位中年妇女。面对警察的询问,家里明显有养狗痕迹的狗主人,张培兰一家竟还狡辩称家中从未养狗,直到被拘留后才老实交代:看到自家狗把人咬死了,于是连夜就将狗处理掉了。后经调查,张培兰家伤人的狗不仅属于烈性犬,还没有登记备案,所以属于违法饲养。至此,有死者,有犯罪嫌疑狗,还找到了狗主人,这个案件的证据链无疑是完整的! 
但夏新豪父母状告张培兰一家违法饲养烈性犬并索赔26万余元却始终无法成功!原来,经法医认定,夏新豪的死并不是表面所看到的狗咬伤致死,而是被这条名为莎莎的狗咬伤气管之后,大量水进入气管造成的溺亡。得知这个结果的张培兰立马挺直了腰板说到:这都怪我的狗是不是太过分了?水库不需要承担责任吗?不仅如此,张培兰不知从哪里得知几个小孩在水中之时,对岸上的狗狗说过“进来进来”的话,就认为孩子逗狗在先,被咬更是“活该”!
张培兰这一番推托之词,我们旁观者都觉得可恨,更别说夏新豪的父母了!最终,在经过复杂的审理后,法院给出了最公正的判决!张培兰赔偿夏新豪父母15万元,精神抚慰金4.5万元,太平水库作为次要责任,赔偿2万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而直到此时,执迷不悟的张培兰依然认为自己最多只该承担20%的责任。但是,法律并不是张培兰说了算。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饲养烈性犬一旦发生纠纷,狗主人就必须承担责任,是没有任何免责事由的!
两年后,经过一次次的上诉调解,张培兰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主要责任,一次性赔偿夏新豪父母17万元,太平水库做一次性经济补偿3万元,这个事件至此彻底了结!案子虽然结束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很多。养狗有很多好处,但还是奉劝大家,养狗需谨慎,养大型狗、烈性狗则更需慎之又慎。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样,大家觉得判决公平吗?欢迎给老崔留言评论,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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