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卖了8斤香蕉,凭什么罚55000?” 丁某生活在河南省内的一个小小农村里,因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丁某也就放弃了继续在城市里打工挣钱的想法,回到老家,盘起了家里的一亩三分地。 为了能多挣一些钱,在村口开了一家小商店,做起了农村超市的小本生意,没想到卖了几个水果,没赚到钱不说了,还被罚了5万多。 丁某为人老实本分,颇有信誉,平时附近的乡亲也会过来捧捧场,店里卖的大多是农民们日常生活用品,钱虽不多,不过,也比只靠种田养活家里要多一些收入。
丁某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仅仅是小学毕业,本人干的也是小本生意,但是各种经营许可证件一样不少,也常常有市场监管局的人员对他的超市进行食品安全的抽样检查。 面对监管局的检查,丁某肯定是积极配合,自从接受检查以来,丁某就养成了保留商店进货的收据,统统都记录下来,方便核实。 丁某超市内的商品大多是从市里的大市场或者附近的经销商购入,渠道也都是正规。 某天,丁某在市场上购入十七斤香蕉,花了二十五块钱,准备补充一下超市内快要卖完的水果。 丁某和这位专营水果的经销商也是合作了多次,彼此很是信任,丁某也就没有仔细检查。便带到了自家的小超市内,摆上货架进行售卖。
下午时分,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丁某的店里进行例行检查,丁某赶忙陪着工作人员一起巡视,看看哪里有不合格。 工作人员逛了一圈,最终目光朝向了丁某上午摆上货架的新鲜香蕉,伸手拿起香蕉一边对丁某进行询问。 丁某便拿出来进货的依据,向工作人员解释进货的渠道由来。工作人员怀疑他的香蕉农药残留超标需要带回局里进行检查,丁某表示配合,等待检查结果。
第二天,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将检查报告单拿给丁某,并对丁某说道“你的香蕉农药残留超了标,局里经过决定没收你的不合格香蕉,并对你处五万五千元的罚款!” 丁某听到后,犹如晴天霹雳!怎么就要罚五万五千块呢? 对于监管部门的处罚结果,丁某表示不解:“我不服!怎么就要罚这么多钱,我要讨个说法!” 丁某随即找到村委会寻求帮助,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丁某向当地的法院进行了诉讼! 法院受理了此案,并积极展开调查,法院发现丁某并没有知晓水果的农药残留超标,且整个进货过程合法合规,数量较少,也在调查时积极主动配合,但由于丁某确实将带有农药残留超标的香蕉进行贩卖。 
最终,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将罚款金额由五万五千元改为两千元。丁某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以案释法】丁某提出质疑是没问题的。 而且经过村委会和法院的帮助调查后,法院发现丁某并不知晓香蕉农药残留超标,整个进货过程也无违法行为,只是他将含有农药残留超标的香蕉进行了售卖。 在判决中,法院减少了罚款金额,认可了丁某在案件中的积极配合与合理辩解。 这个案件引起人们对监管部门处罚力度的质疑和反思。罚款的数额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考虑到丁某的无知和合作态度? 
从法律角度来看,管理部门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是必要的,但对于像丁某这样的小商户,应重视引导和教育。 针对此案,可以提出以下法律方向的建议:1.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商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包括进货渠道的选择、农药残留的防治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这样可以提高小商户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管理水平。 2. 合理罚款:在处罚金额上,监管部门应该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关人员的态度和配合程度等综合因素来进行评估定罪,并确保罚款数额合理公正。特别是对于小商户而言,过大的罚款可能会给其经营造成巨大负担,甚至导致生计困难。 3. 有效沟通和解释:监管部门在对问题进行核实时,应与当事人积极沟通,解释检查结果,并提供详尽的检查报告。如有异议,监管部门应耐心回答并解释,以避免误解和纠纷的产生。 
【结语】法律是要威慑坏人,在执法时,面对底层的人民群众,还是能够多一些执法的温度多一些“人情味”。根据事实,酌情判罚,莫要寒了老百姓的心。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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