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高中生为买摩托车卖掉爷爷留下的房子,法院判决撤销合同河南郑州,一个炎热的夏天,一场罕见的洪灾让这座城市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在这样的环境下,一起关于房屋买卖的纠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原告小华(化名),一个刚满18岁的高中生,为了买一辆心仪的摩托车,竟然背着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78平米的房子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被告小伍(化名),后又被小伍以57万元转卖给了小洋(化名)。当小华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时,已经为时已晚。他将二人诉至金水法院,要求撤销合同。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小华的诉讼请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场不平等的交易小华是一个喜欢摩托车的高中生,他常常在网上浏览各种型号和价格的摩托车,心里盘算着有一天能够拥有一辆自己喜欢的摩托车。他知道父母不会支持他买摩托车,因为他们觉得摩托车既危险又浪费钱。但是小华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着自己已经成年了,有权利支配自己的财产。
2022年4月,小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小伍,一个做二手房买卖的中介。小伍看出了小华对摩托车的热情,就向他推荐了一辆价值5万元左右的摩托车,并告诉他可以帮他找到买家,把他名下的房子卖掉换成现金。小华听了很心动,他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就答应了小伍的建议。
小华名下有一套78平米的房子,是他爷爷去世后留给他的。这套房子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一个老旧的小区里,虽然位置不错,但是装修和设施都很陈旧。小华对这套房子并没有什么感情,也不知道它的市场价值。他只知道父母不会同意他卖掉这套房子,所以他决定背着父母做这笔交易。
小伍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愿意出价52万元买这套房子的人,就是小洋。小伍让小华和小洋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安排了过户手续。小华没有多想,就按照小伍说的做了。当他拿到52万元现金时,他觉得自己赚大了。他马上去买了自己喜欢的摩托车,并且还给自己买了一些衣服和电子产品,过起了潇洒的生活。
一个后悔的决定小华的父母很快就发现了他的异常行为,他们询问了小华的同学和朋友,才知道小华卖掉了爷爷留给他的房子。他们非常震惊和愤怒,他们觉得小华不懂事,不知道珍惜爷爷的遗产,也不知道房子的价值。他们立刻去找小伍和小洋,要求他们退还房子,但是遭到了拒绝。原来,小伍在卖给小洋后,又以57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了另一个人。小伍和小洋都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他们认为小华已经成年,有权利处置自己的财产,而且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并已经完成过户。
小华的父母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他们觉得自己的儿子被人欺骗和利用了,他们决定帮助小华打官司,要求撤销合同。他们找到了金水法院,将小伍和小洋诉至法庭。他们认为小华虽然已经成年,但是既无生活来源也无社会经验,不具备独立处理财产的能力,而且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欺诈、胁迫和误导的情况下签订的,应当视为无效。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查和询问。法院发现,小华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在学校成绩一般,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也没有参加过任何社会活动。他对房屋买卖的程序和风险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完全听从了小伍的安排。而小伍是一个有经验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华是一个未成熟的高中生,却利用他对摩托车的喜好和对房价的无知,诱导他以低于市场价30%左右的价格卖掉房子,并且在短时间内转手赚取差价。法院认为,这是一场不平等的交易,严重损害了小华的合法权益。
一份公正的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考虑了其他一些因素。首先,案涉房屋是小华爷爷留给他的遗产,具有特殊的情感意义。其次,案涉房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一个老旧的小区里,虽然装修和设施都很陈旧,但是位置不错,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利。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分析,案涉房屋的市场价值应该在80万元左右。最后,案发后不久,郑州市遭遇了罕见的洪灾,导致很多房屋被淹没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