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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6年的一天,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工作日,年轻女孩邹莹莹(化名)的命运被改变了,她从一个花季少女,被母亲强制送到了精神病院,成了一名“精神病人”。 此时的她绝望又无助,直到几个月后,才找到了逃生的那条路,那么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亲妈为何将女儿送进精神病院?
花季少女的无爱家庭邹莹莹虽然是家里最小的那个孩子,但是却是父母最不疼爱的那个孩子,家里的几个姐姐哥哥都能得到父母的关心,但是到了邹莹莹这里,有的只是无尽的指责。 哪怕是哥哥经常闯祸,姐姐时常考试不及格,父母只会轻飘飘的说上几句话就过去了,但是到了邹莹莹这里,非打即骂,小时候的邹莹莹甚至想过,自己是不是家里捡来的孩子。
这种日子一过就是十几年,直到高考,邹莹莹选择了离家有一段距离的大学读书,而父亲竟然为了奖励邹莹莹,破天荒的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她。 只是没想到这套房子日后竟然差点要了邹莹莹的命。得知父亲将房子过户给了邹莹莹以后,不仅哥哥姐姐十分反对,竟连亲妈都指着邹莹莹的鼻子,骂她是个白眼狼。
为了不和家人发生过多的争执,上大学以后的邹莹莹很少再回家。和家人的感情也是越来越淡,哪怕是和男友谈恋爱,准备结婚的时候,家里人也没有祝福她的。 而在邹莹莹结婚不久后,邹莹莹的父亲因病去世了,邹莹莹和家里更是断了联系,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此时自己的亲生妈妈,正在和哥哥姐姐一起谋划将自己送进精神病院。 
一通电话变成精神病人在父亲去世几个月以后,邹莹莹接到了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的母亲说要一家人一起去看看父亲,虽然对母亲感情不深,但是毕竟血浓于水,听到这话以后,邹莹莹答应了。 等到到了约定的时间后,邹莹莹来到了和母亲约定的地点,但是等待他的不是家人,而是一辆来自精神病院的车辆。 
车辆在邹莹莹面前停了下来,随后几个壮汉也来开了车门,全副武装的靠近邹莹莹,还没等邹莹莹反应过来的时候,几个人一把架住了他,就要往车里带。 邹莹莹吓坏了,一边挣扎着一边喊:“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我哪里也不去,我不是精神病,你们放开我,救命啊。” 
然而邹莹莹越挣扎,几个人越是用力拉住她,而围观的群众看到是精神病院的车,更是不敢靠前,看邹莹莹的眼神也完全是一个看精神病人的眼神。 被强行带上车的邹莹莹被注射了不明液体,很快晕了过去,再醒来,人就躺在了就精神病院的床上。 
周围到处都是精神病患者,邹莹莹又害怕又迷惑,为什么他们要把自己抓到这里? “你们放我出去,我没病,你们放我出去” 看着情绪突然激动起来的邹莹莹,几个护士赶忙上前,只听到其中一个护士说道:“小心点,她妈妈说她,有双向情感障碍,别刺激她了。” 听到这话的邹莹莹一下冷静了下来,“我妈妈说的?”难道是我妈策划把我送进来的? 
邹莹莹不敢想下去,但是她又想得知真相,于是她不再挣扎,开始配合所谓的“治疗”,看着邹莹莹没有惹事,院方也逐渐放松的监管,而后也允许邹莹莹的朋友家人来探望。 在一次邹莹莹和朋友会面的时候,邹莹莹把自己的困惑全部讲出了出来,希望朋友帮自己找个律师,顺便收集下证据。 
朋友出去以后,很快就联系了律师,随后又和律师通过私下打听整件事的经过。 这才得知,邹莹莹的母亲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那套房子,原来邹莹莹的母亲了解到,精神病人的财产是没有办法自己管理的,都是直系亲属管理,也就是说,如果邹莹莹成了精神病人,那么这套房子就理所当然的会由其母亲接管,甚至还可以过户给其哥哥。 
弄清楚这一切以后,邹莹莹已经彻底心碎了,不过好在命运的齿轮还在转动,通过律师和朋友的帮助,邹莹莹重新走出了这家精神病院。 并且将母亲哥哥还有医院方面,告上了法庭。在事情尘埃落定的一年后,邹莹莹削发为尼,皈依佛门,远离了这尘世的是是非非。 
以案释法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要依法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如果把没有精神障碍的正常人送到了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给对方造成了极大地伤害,包括人身,财产等伤害的,这其实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可以追求刑事责任的。 
在本案中,邹母和邹莹莹的哥哥伪造病情,捏造邹莹莹得了精神病的症状,并且将其强制送入到精神病院,这一行为就是侵犯了邹莹莹的人身安全和尊严,所以邹莹莹起诉其母亲和哥哥也是有据可查。 而且我国刑法还有相关规定,一定是经过了合法合理的诊断还有鉴定之后,能够明确对方确实存在谨慎障碍,无法实现自我辩护,这个时候才可以进行强制的医疗,不能侵犯其合法的权益。 
但是在本案中,涉事的医院只是听取了邹莹莹的母亲和哥哥的大致介绍,并未对邹莹莹本人进行有关诊断,就认定其患有精神障碍,这一行为严重违法了有关规定,也存在相应的管理漏洞,所以院方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情结束之后,邹莹莹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捐了出去,自己也削发为尼,云游四海,或许当她再想起这件事的时候,也会淡然的笑一笑,不必被痛苦纠缠,对她来说也是最好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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