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炎炎夏日
还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妄想肇事逃逸、逃脱法律制裁
不可能那绝对不可能
冬寒夏暑 我们都不打样
事情经过
7月26日早晨6时许 贡井区五宝镇荣宜公路上 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两轮车 将路边一行人撞伤后逃离现场 警情就是命令
五宝派出所立即会同 贡井交警大队 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监控 并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调查 7月底 天气异常炎热 警服被汗水打湿了 又被高温天气烤干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经过56小时鏖战 终于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 银灰色无牌电动两轮摩托车
随着行驶轨迹逐步清晰
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唐某某 7月28日下午14时许 办案民警在宜宾观音镇将其抓获
经讯问,唐某某对驾车肇事逃逸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已移交贡井交警大队办理 8月5日,受害人住院期间,其家属为五宝派出所送来锦旗,上面写着“情系百姓 破案神速”,简简单单的8个字,体现的是群众对贡井公安浓浓的感激之情,同时也体现了贡井公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责任心。
法律链接
1.交通肇事逃逸将承担全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交通肇事逃逸法律后果严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交通肇事犯罪逃逸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遇到交通事故时,应积极主动救治伤员、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因一念之差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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