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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2013年,浙江绍兴杨大妈跟老伴存了一大笔钱现金,准备存进银行。虽然听闻有的理财产品能赚不少钱,但因为她不懂得理财产品的规则,所以只能选择正儿八经的存个定期,这样至少也能有个像样的利息。
为此,杨大妈开始多方打听哪个银行的利率高。小区里的街坊谈起这些生活琐事顿时来了兴趣,七嘴八舌的分享着自己听说的信息。哪个行的服务态度好,哪个行的活动多,哪个支行过节送鸡蛋她们门清儿。 其中一个老太太,神秘的说道,她听说有个支行有位银行柜姐透露的,在他们那有活动,存定期可以获得12%的利率。大家听完都付之一笑,觉得传言不实。因为这位老太也是道听途说,所以她也没有底气,便放弃据理力争。
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12%的利率顿时成了杨大妈心中一块石头。她多怕自己错过了这场福利。顺着那位老太提供的位置,杨大妈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才赶到传言中的银行。她到了银行找到吴某,向他说明来意。 吴某见状立马热情迎接,交谈一番后,杨大妈得知事情是真的,便把在其他行事先存好的活期给取了出来,准备在这个支行存个定期参与“活动”。吴某把杨大妈带到了祝某的窗口,并眼神示意了一下祝某。 
柜姐祝某立马会意,跟大妈商讨起了存款事宜。因为存的越多,回报越大,杨大妈索性把夫妻俩这些年的所有积蓄1300万都取了出来,全部在一起存了一年定期。 可她不知道的是,她的钱虽然先存进了自己的卡里,但在柜姐祝某的暗箱操作下,钱又全部汇给了一个名为邱某的账户,杨大妈没有仔细看提示就输入了密码。
吴某看杨大妈办完了业务,又立马迎了上去,悄悄的告诉大妈她现在参与的12%利率是他们内部竞争的产物,属于比较内部的活动,所以不允许那么中途查询钱款情况,也不允许她声张,并指出出了问题活动随时会作废。 念着存一年单利息就能上百万,杨大妈答应了全部条件。整整一年时间,她都没敢去查看账号余额。一年期满,2014年,杨大妈乐呵呵的又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前往自己存钱的银行,准备去把自己的利息给取出来。 
这次,她决定如果活动还在进行,就直接再存个三年。这次,她在银行没有见到一年前来时见到的吴某和祝某。她在排完号后,来到了一个窗口,正常的把卡递过去要求取出利息。银行的柜姐查了半天,面露难色的告诉杨大妈,她的卡里根本就没有钱。 杨大妈还以为是自己拿出了卡,赶紧在包里又翻了半天,发现并没有拿错,一年前是用的这张卡存进了所有的钱款。银行经过再三确认,的确是没有钱。杨大妈的情绪在一瞬间崩溃,她感觉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如果只是几万块,她倒还能接受。 
可如今一千多万的巨款,是自己夫妻俩快一辈子的积蓄,如果没了,她甚至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她坐在银行的地上痛哭流涕,吓的银行立马报警。警方来了之后向杨大妈了解情况。结果他们发现,这跟最近浙江部分地区发生的几起案子极其相似。 警方开始将这些存款丢失案联系起来。虽然分布的城市和支行不一样,但他们的方式方法是一样的,极有可能是同一个团伙作案。警方便开始调查当时处理存款的柜姐们。经过对她们的审讯,发现她们转入的账户均是邱某的账号。 
警方出警迅速逮捕邱某,并对邱某进行审讯。邱某承认收买银行柜姐,让她们私自将存款转入自己账户是自己指使的。邱某是个女强人,她的产业当时在浙江小有名气,经常跟一些支行有往来。但因为决策失误,公司面临大额亏损,资金链断裂。 为了能够稳住公司的生意,邱某先是各种贷款用于周转,可远远填补不上漏洞。于是她就心生一计,靠着自己在银行这些年的威望,将经常对接的柜姐用钱收买,让她们将一些客户的资金转入自己的账户进行公司的运营。 
原本邱某觉得,一年内把公司恢复到正常盈利,然后再让柜姐把钱偷偷转回原账户。这样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填补上漏洞了。可她没想到的是,公司的情况根本不是她能把握的,挪走的钱并没能让公司走向正规,反而是打了水漂。 几个支行的柜姐也开始慌了,她们原本只想赚些外快,觉得邱总这么有钱,不至于贪图这些储户的钱。并且有法律监督着,邱总就是想跑也跑不了。因此才大胆的帮助邱某进行转账。没曾想邱某居然真的上演还不上这一桥段。 
在警方的追踪下,邱某手中剩余的资金,被强制用来偿还被挪用金钱的储户。而剩余不够的部分,银行方面认为是自己没有监督好手下的员工,因此自愿帮储户承担损失。最终,储户重新拿到属于自己的存款,只是苦了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亏损。 【以案释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的柜姐杜某,因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杨大妈的存款转给了邱某,已经涉嫌触犯了职务侵占罪,并且她所转移的数额高达千万,应该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同样被邱某收买的吴某,虽然没有直接进行转账,可他利用花言巧语对杨大妈进行欺骗,还禁止杨大妈查询账户余额,对犯罪具有重要帮助作用,因此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邱某就更不必说,作为多起案件幕后的主使,必然将遭受法律严惩。 
邱某的出发点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将储户们的钱据为己有,而是打算先用掉储户们的钱,等盈利之后,再把储户们的钱还上,同时将承诺的12%利息也一并还上。而那些帮助她的银行职员,她也承诺会给10%的补贴。她想实现一个多赢的局面,可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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