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岁的李老伯罹患肠癌急需手术,膝下一儿一女各执一词。李老伯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恳求儿女同意他做手术让他活下去,女儿最终决定放弃治疗。正是这个决定,遭来了亲戚朋友的谴责。那么,果真是李老伯女儿绝情不孝吗?真相让人大跌眼镜。 有儿有女,谁更孝顺?86岁的李老伯和老伴育有一儿一女,十多年前,老伴去世,身体硬朗的李老伯守着自己的房子,独自生活。 近几年,随着年龄增长,李老伯的身体每况愈下,家住在四楼,腿脚不灵便,每天上下楼成了问题,忘东忘西是常有的事。有好几次忘记带钥匙,把自己锁在了门外。
年迈的父亲需要人照顾,可是,应该由谁来照顾?李老伯的儿女为了这事也曾一度扯皮。李老伯的大女儿李海珍62岁,平时忙着看外孙,女儿女婿忙于工作,上幼儿园的外孙主要由她和老伴照看,照顾外孙已经自顾不暇,照顾86岁的老父亲更加力不从心。 李老伯的小儿子李海刚一家多年前就搬去城里生活,儿媳妇在银行工作,经济条件比大女儿家好一些。 李老伯向来重男轻女,当初为了给儿子买房,把来家旧房子的拆迁款交给了儿子。即便是儿子一家经济条件不错,李老伯依然拿退休工资补贴儿子一家的生活。不但如此,还将退休工资卡交给了在银行上班的儿媳妇打理。
李老伯每个月的退休工资四千多,儿媳妇每月转给李老伯生活费一千五百元,其他的钱用来理财。如今,李老伯行动不便,女儿李海珍认为,儿子一家一直管理父亲的退休工资,理所应当多分担照顾父亲的责任。 “弟弟,老爸活动不便,城里的医疗条件也好,把他接到城里,你们照顾,我也放心。”李海珍在电话里对弟弟说。 出乎意料的是,李海刚两口子回绝了姐姐的提议,直接表示,父亲年龄大了,他们也有家庭琐事,不方便照顾老父亲。希望姐姐多费心。
弟弟冷漠的态度让李海珍感到失望。自从弟弟一家搬到城里,李海珍平日里对老父亲的关照更多一些。虽然老父亲偏向弟弟一家让她有一些埋怨,但是作为女儿,更加不愿意看到老父亲在本该颐养天年的年纪却无人管。于是,克服万难,李海珍将老父亲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料。 突如其来的变故考验人性李老伯行动不便,但是生活基本可以自理。李海珍一边照顾年幼的外孙,一边照顾老父亲的生活起居。虽然比起之前辛苦了一些,但是李海珍觉得心安理得。然而,没过多久,老父亲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大便常有便血的情况。
李海珍带着老父亲到医院挂号检查,检查结果出乎意料。大夫说,李老伯患了肠癌,情况不容乐观,急需要手术。考虑到父亲的年纪,李海珍没有隐瞒父亲的病情,父亲也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希望通过手术活下去。 父亲手术的治疗费用不低,对于李海珍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是难以负担的。虽然这些年来,李海珍和丈夫也有一些存款,但是仅有的存款也是自己和老伴养老的保障。 思来想去,李海珍拨通了弟弟李海刚的电话。 “父亲查出得了肠癌,需要做手术,你们拿着父亲的退休工资卡,还帮父亲理财。现在应该拿出来给父亲做手术用。我这里手头不宽裕,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李海珍向弟弟说明了父亲的情况。
正是用钱的时候,李海刚和媳妇说明情况,随后给李海珍打回来电话。这通电话,让李海珍的心凉了半截。 原来,弟媳妇帮李老伯理财的钱亏了一多半,剩下的钱买了定期基金,一时半会儿无法取出。“姐,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现在也不富裕。先给你转几千块钱应应急!”李海刚在电话那端说。 几千块钱根本不够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李海珍一气之下挂断了电话。‘医生,我们打算放弃对父亲的治疗。’李海珍告诉医生。
谴责谩骂直指女儿放弃治疗的决定很快传到了亲戚邻居们的耳朵里。亲生女儿不愿意花钱给得了癌症的老父亲治疗,大家口口相传,对李海珍横加指责。还有不了解情况的人说李海珍不孝顺,自己也会有老了的一天,迟早会遭到报应。 李老伯再次被接回到李海珍家中,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做手术,李老伯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一个多月之后,李老伯撒手人寰。 在李老伯最后的日子里,李海珍想方设法地尽心尽力照顾老父亲,为不能自理的老父亲擦屎端尿。面对邻居和亲戚的指责,那些难听的话让李海珍心里感到委屈,但是她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对得起良心,无愧于心。
李老伯在离世前,拉着女儿的手对她说了“谢谢”。那一刻,李海珍的眼泪夺眶而出。纵然人性自私,但是心始终是柔软的。 李老伯出殡那一天,儿子儿媳和晚辈们悉数到场。大家再次提起,李老伯这么快离世,和没有及时手术治疗有关,话里话外都是在埋怨李海珍。 一直隐忍不言的李海珍反问弟弟一家“父亲生病,你们出力照顾了吗?是我把父亲接到家里照顾,把他送走。父亲手术需要钱,他的退休金,你们又拿出来多少?” 这句话让李海刚一家哑口无言。虽然李海珍不愿意拿出自己的养老钱为父亲做手术,但是从始至终都在出力照顾老父亲,弟弟弟媳一家既不出力也不出钱的行为才更加让人心寒。
当我们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职责别人的时候,先想想如果是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选择?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希望每一位儿女对待亲生父母真正做到问心无愧,不要等老人离世才去抱怨,为时已晚。 以案释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对于年迈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他们应当依法、依约履行赡养义务,并根据父母的具体情况和需要提供适当的帮助和照顾,在此案例中,李老伯的女儿李海珍在照顾年迈父亲方面履行了她的赡养责任。 根据案例,李海珍接父亲到自己家中照顾,并倾心提供生活照料,尽管她还有一个年幼的外孙需要照顾,但她仍尽力照料父亲的日常生活。这表明她在履行赡养责任方面尽到了力所能及的责任。
案例中提到李海珍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支付父亲的手术费用,这是基于她自身和家庭经济状况的考虑,作为赡养义务的内容之一,子女需要根据自身能力尽力提供经济帮助,毋庸置疑,这是一个难题,需要权衡家庭的财务状况和手术治疗的必要性。 可以说,在案例中,李海珍尽力为父亲提供照顾和照料,并参与决策过程,尽管她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但放弃治疗这一决定并不代表就不孝,赡养父母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方面,更重要的是提供关爱和支持。 因此,单纯以不倾家荡产去支付父亲医疗费用就认定李海珍是绝情不孝是不公平的。我们应该综合评估她在其他方面对父亲的支持和赡养情况。
毕竟,每个人的经济状况和家庭困难都不尽相同,在评判一个人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时,应该考虑到其整体的付出和努力,而不仅仅以经济支出为依据。 在这个案例中,李海珍不仅接父亲到自己家照顾,并在生活起居方面提供帮助,而且她在整个赡养过程中是心怀愧疚和无愧于心的,她的行为体现了对父亲的关心和尊重。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不能单纯地将她定性为绝情不孝,而是需要理解她的处境和所做出的努力,同时,我们也应该在道德层面上鼓励每个儿女尽量履行赡养义务,为父母的晚年幸福生活多做贡献。 此外,李老伯的儿子李海刚和他的妻子作为父亲的子女同样有义务照顾和赡养父亲,然而,在此次案例中,他们表现出不愿意接父亲到家中照顾和承担父亲手术费用的态度,这可能被认定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于年迈的父母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包括提供生活照料、经济支持和精神关怀等方面的帮助,李海刚和他的妻子管理着父亲的退休金,却亏损了一大笔钱。 而且在面对父亲手术费用时,只愿意支付几千块钱作为应急,而不愿意拿出更多的钱来承担父亲的医疗费用,这是不想履行赡养义务态度。 赡养义务不仅仅涵盖经济支持的层面,也包括关爱和照顾的责任,在此案例中,李海刚和他的妻子拒绝接父亲到城里照顾,并对父亲的医疗费用态度冷漠,也与赡养义务的要求相悖。 (文中人物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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