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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破坏城市形象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可是还有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
觉得别人建我也建
要着一起着的想法
最后只有凉凉了
这不,近日自贡一人因
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房屋被行政处罚! 李某平在富顺县富世镇光灯街188号远大*景3*栋*单元3/4层2号涉嫌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房屋,被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1903.10元。
划重点 该业主未经批准 擅自修建房屋 已被没收违法所得 所以呀,大家千万不要有 别人建我也建要着一起着的想法喔 违建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 影响小区整体形象 但是还是有人不管不顾想建就建 可想而知很多人对“违建”认识依旧不够 今天就和小编一起 了解一下违建的种类和危害吧
违建小知识
违建有哪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资料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常见的包括: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违建危害: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城市对外形象、影响依法治镇、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制约城市建设发展以及影响社会稳定。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筑随意扩大建房面积,挤占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难以及时救援,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大家知道吗 其实对于违建 执法部门一直在行动
执法部门在行动 3月17日,我县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拆除旭阳镇荣州路社区滨河小区院内455平方米违章建筑。 据了解,旭阳镇荣州路社区滨河小区院内有约1200平方米涉及42户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安全和正常生活、出行等,致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滞后。旭阳镇、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旭阳镇荣州路滨河小区院内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通告》,督促对违章建筑自行拆除。
截至3月17日,42户违建已自行拆除30户,剩余12户约455平方米未拆除。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优化居民居住环境,当日,我县组织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旭阳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依法拆除荣州路社区滨河小区院内455平方米违章建筑。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违建这样的情况 能在自贡彻底消失 还大家一个整洁干净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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