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15785
- 威望
- 2413 点
- 铜板
- 8440 枚
- 西秦金币
- 0 个
- 鲜花
- 3 朵
- 在线时间
- 348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21-7-14
|
近日,荣县公安交警接网友举报:7月24日13时13分,川CJ***8号小型轿车在348国道荣县双石镇路段逆向行驶。经核实,该违法行为属实。驾驶人郝某称为图回家方便,便心存侥幸走“捷径”。
以下视频来源于自贡公安交警 警员对郝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安交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逆向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行为,切莫图一时方便,拿生命走“捷径”!
逆向行驶作为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直都是交管部门处罚的重点
但总有一部分驾驶员 不顾自己与他人安危 肆意逆行 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
逆行很危险 莫拿生命去“赶路” 遵“交法”守“规矩”很重要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