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县人民政府发布 2023年荣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9.12 以下企业被处罚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荣县观山镇吴家湾村抬子卫生室
主要违法事实
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乡村医生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处罚日期2023.9.8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荣县佛都老年病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
1.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2.未按照《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3〕32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口腔种植治疗活动。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
处罚日期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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