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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告示称:截止2023年9月,自贡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欠付租金455万余元且拒不履行,根据合同规定,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起解除与自贡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要求自贡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要求自贡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内腾退房屋。 图一:关于自贡苏宁易购公司因欠付房屋租金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示 图二:张贴《关于自贡苏宁易购公司因欠付房屋租金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示》 图三: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自流井区新街十字口苏宁易购送达《关于自贡苏宁易购公司因欠付房屋租金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示》 图四: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自贡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传达《关于自贡苏宁易购公司因欠付房屋租金解除租赁合同的告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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