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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牛尾

[盐都杂谈] 社区主任套购流转廉价土地“联建房”高价出售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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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水利设施上非法建的高楼
  认定“合法”就是追责依据


  在水利设施牛尾堰水库主坝上和河中打灌桩,建六层高楼的过程,千千万万的牛尾河和相邻宜宾百姓是目睹者、见证者。

此楼的层数可以数,建筑面积可测量计算。

   尽管贡井区水务四次调查认定,房屋未建在水利设施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层数分别为四层、五层、六层。

  但900平方米的六层高楼建在主坝上,谁也掩盖不了否定不了铁的事实。

  在2026年5月17日的今天,只有贡井区水务局四次自相矛盾,悖离事实的认定还未纠错。

  贡井区水务局对四次自相矛盾悖离事实的认定,再不纠错,只会成为牛尾河百姓的笑柄,也是追责的依据。

  非法建在水利设施牛尾堰主坝上不能居住的危楼,再不依法拆除,发生了楼倒堰毁人亡灾难性悲剧,涉案屁护乱政的官员,谁也逃不脱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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