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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高新分局丹桂派出所抓获 两名粘贴招嫖涉黄小卡片人员 冯某、万某某
今年7月至8月期间 两人窜至我市多个小区内 通过对停放车辆粘贴招嫖涉黄小卡片 介绍他人卖淫 从中获利2000余元
9月26日 两人来到高新分局丹桂派出所投案自首 并如实供述其以上违法事实
9月30日2时许 违法行为人詹某波、陈某强二人 为获取非法利益 在明知所张贴的卡片上 印有介绍卖淫内容的情况下 对停放在地面的车辆后视镜处 逐一粘贴涉黄招嫖贴纸 民警当场从二人的随身物品中检查出 四卷印有招嫖信息的小卡片 共计1000余张 高新分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 詹某波、陈某强 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经过不断摸排,民警发现在我市多区域内,粘贴该类涉黄广告的现象尤为严重。办案民警随即分组对上述区域进行隐蔽性巡查,并取得了重大收获。
先后破获介绍卖淫案5起,抓获晏某、漆某某、涂某等粘贴涉黄小广告违法人员10余名,并现场收缴涉黄卡片、贴纸5000余张! 派发这类“卡片”赚钱么? 不赚钱!还要亏本!派发卡片人员主要是从上家接收卡片样式模板,自行购置打印机、打印纸、切纸机等,制作卡片后派发,每派一张,需拍一个视频或图片上传给上家,再按每张0.1至0.3元不等的价格从上家获得报酬,要派发10000张,才有2、3千元入账,还不够购买设备的成本,而且需要4至5天才能派完,基本是一批卡片还没派完就被公安机关查获了,“人”“财”两失。
这类“卡片”可信么? 不可信!这类涉黄小卡片的背后不仅仅是招嫖,还可能涉嫌诈骗,不法分子利用卡片上诱惑性语言、色情图片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扫描二维码下载APP,打着“特殊服务”的虚假旗号,以“收取定金”“收取开房费”“收取路费”等方式实施诈骗,不少受害者往往觉得难以启齿而选择不报案,吃了哑巴亏。拨打卡片上的电话、扫码加好友后换来的不是“艳遇”,而是会陷入满满的诈骗套路,可能遭受钱财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大家看到类似卡片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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