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荣县荣州大道二段左转弯时,未主动避让右侧正在直行的由朱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朱某在减速避让时,被后方由吴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致三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里的乘车人白某受伤的一起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驾驶人吴某在驾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承担主要责任;驾驶人杨某在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承担次要责任。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行车上路勿“随意”,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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