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隐瞒已婚事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竟与另外一名男子同居生子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阿玉(化名)与阿宏(化名)在外地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但未生育子女。2020年初,因母亲生病,阿玉返回全南,对父母及家人隐瞒与阿宏婚姻情况。 
2021年元旦,阿玉隐瞒丈夫阿宏经媒人介绍与阿聪(化名)相识,并按当地风俗与阿聪办理了结婚宴席,后共同居住在一起并生育一子。 2022年8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阿玉涉嫌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全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玉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被告人阿玉经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能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结合社区矫正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调查评估意见,法院判决被告人阿玉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不是儿戏 每个人都有选择感情的权利 但也必须遵守法律对婚姻的规定 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 共同维护好婚姻家庭关系 违反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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