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小敏”让男友代付外卖费,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小敏”其实是个男人,真实姓名冯某,无业游民,在网上通过虚构自己的身份和家庭背景,结识了60多岁的夏某。冯某了解到夏某家庭条件较好,便以体弱多病的“小敏”身份博得夏某的关心,并与其建立了恋爱关系。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小敏”利用夏某对自己的关心与信任,不断编造各种借口让夏某为其代付外卖费用。据统计,夏某共代付了3.2万元的外卖费用,此外还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等方式向冯某支付了共计7万余元的款项。 夏某的侄子发现了这起诈骗案件后,并劝告夏某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最终在一家精神病院找到了躲藏的“小敏”。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冯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那么怎样才算诈骗罪呢?三个关键要件请记好: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非法的想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 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也就是胡编乱造一个东西,让对方去相信。 三,被害人是基于上述这个虚构的事实而陷入到了错误的认识,自愿处理财产让行为人获得其财产。 本案中“小敏”完全符合三要件,所以被判决为诈骗罪。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人们普遍认为,冯某的行为不仅是对道德底线的严重挑战,也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侵犯。他的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有网友戏称“你吃我两年外卖,我赠你三年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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