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在昆明海埂大坝景区抓海鸥拍照。目前,警方已找到当事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移交西山区林业和草原局处理。
林草局依法拟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宣讲今年新颁布的《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有关内容。当事人已承诺自愿抄写《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

网传视频中,该男子两只手紧紧抓住海鸥,笑着请人帮忙拍照。
相关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昆明警方在评论区中回应,“安排,请关注后续。”
11月8日,辖区派出所度假区公安局民族村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会进一步核实情况,按照程序开展相应工作。
10日,昆明警方发布消息称,接“春城好网民”举报,一男子在海埂大坝有不文明观鸥行为,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四条指出,观赏红嘴鸥时,有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九派新闻记者 彭茸雯
编辑 曾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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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