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一小区楼上声音非常大,楼下邻居便上门沟通,但是楼上邻居不听,随后楼下邻居安装了震楼器,万万没有想到,楼上邻居母子俩竟然下楼踹门砸监控。
视频显示,一对女子怒气冲冲来到楼下,二话不说开始踹门,并将旁边安装的监控砸坏。
据报道,这对女子住在楼上,平时声音特别大,严重影响到楼下正常休息,因此,楼下邻居多次上门沟通,希望楼上可以减小一点声音,但是楼上邻居不听劝,依然我行我素。
随后,楼下邻居忍无可忍,便购买了震楼器,安装在屋顶上,楼上邻居听到声音后,非常生气,便来到楼下,开始踹门和砸监控。
律师:以牙还牙不能解决问题!
头条号作者“颜回说法”[url=]@颜回说法[/url]对此进行了分析。
1、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邻居本应相互谅解,友好相处,没想到本案双方邻居因为噪音的问题,竟然闹到这个地步,真是太不值了。
正如网友评论,房屋作为不动产和其他物品不一样,不是谁说换就能换的,往往都是一家人几代的积累,所以住在一起就是缘分,就应该倍加珍惜,相互体谅,只有这样双方都才能住的幸福。
2、首先,《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居之间长期生活在一起,产生矛盾在所难免,但是一定要妥善处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邻居之间应当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其中,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根据上述规定,邻居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产生噪音,所以楼上邻居声音大,影响到楼下正常休息是错误的,但是楼下邻居安装震楼器同样也是错误的行为。
3、那么,对于双方的这种行为应该如何处理呢?
本案中楼上邻居固然错误在先,但是楼下邻居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是错误的,其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是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进行报复。
首先,《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楼下邻居可以向物业或者业主管理委员会投诉反映,请求楼下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其次,《民法典》规定,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具体到本案,楼上邻居仍然不听的话,楼下邻居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楼上邻居仍然不听劝的话,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罚款处理。
另外,楼上母女二人到楼下踢门砸监控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财。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数额较大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款。
本案楼上母子到底如何处罚,需要根据楼下邻居的损失来进行认定。
最后,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本案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否则最终影响的还是双方的生活,非常不值得![url=]#楼上太活泼楼下用震楼器“反击”#[/url][url=]#楼下用震楼器遭楼上母女踹门砸监控#[/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