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遗失大金链子后,报警抓贼,没想到破案后,警察竟连贼和自己一起抓。
11月9日下午,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一男子彭某报警称,自己脖子上佩戴了,一条重达60克的足金项链被盗,该项链价值近3万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报警人所在地点展开调查,经了解,彭某今年60余岁,当天下午在去接人的路上,觉得时间尚早,便前往早些时候打听到的,某私人住宅内进行“休闲”。

▲当天下午,彭某在一处小房间内进行“休闲”
彭某告诉民警,当天他到这处小房间“休闲”后,在前往接人途中,总感觉自己身上少了些东西,到家后发现,原来是自己脖子上的金项链“不翼而飞”。
一顿翻找后,彭某笃定金项链就是在“休闲”小房间内不见的,当其回到该房间,找“店家”讨要时,接待他的女子贺某却矢口否认,无奈之下,彭某选择了报警。

在调查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民警觉察出异常,在接受民警询问时,彭某眼神闪烁,言语还自相矛盾,在民警不动声色深追细问下,彭某最终说出,其嫖娼的违法事实。

▲办案民警在沐浴露瓶内找到彭某遗失的金项链
另一边,办案民警加大对涉嫌盗窃女子贺某的审讯力度,最终,贺某如实交待了,其在卖淫过程中,乘机盗取彭某金项链,并将该金项链藏匿在浴室沐浴露瓶内的犯罪事实。

▲贺某指认所盗窃的金项链
目前,违法嫌疑人彭某因涉嫌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贺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卖淫违法行为已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