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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警察同志, 我们这里有群众发现了**!” 近日 嵊州市甘霖镇白泥墩村党群办公室 打来求助电话 民警金林锋接到消息后 迅速赶往现场
见到民警到来 村干部当即指向办公桌上 一排陈旧的** 金林锋观察发现 该**为一排56式**** 共4枚 **表面已经有了斑斑锈迹 显然有些年头
据村干部描述 **是村民在“芷湘故居” 的屋顶瓦片上发现的 “芷湘故居”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了 见证了抗日战争的烽火岁月 近期 村里正在为房屋重新翻修 村民在作业时无意中发现了 留在屋顶瓦片下的4枚**
“宣传册上说, 发现危险物品要第一时间上交, 我们就连忙联系了村干部。” 村民表示 在村干部的帮助下 金林锋很快对4枚** 进行登记并依法收缴 同时肯定了村民的做法
“说不定,屋顶里还有呢。” 离开时金林锋无意的一句玩笑话 没想到在之后 真的应验了 几天后 甘霖派出所再次收到了 从老屋屋顶翻出来的 15枚** 有了之前的经验 民警很快便完成了交接工作
一直以来 嵊州警方积极开展“缉枪治爆”等宣传活动 有效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 确保了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此次群众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上交 更是显示了嵊州公安宣传成效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枪支弹药要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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