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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小丽与朱某是一对恋人,她多次被对方使用暴力。一天晚饭后,朱某与小丽说话,后者没有回应。这惹怒了朱某,他用胶带捆住了小丽的手脚。之后,朱某出门,声称要买刀做个了断。小丽趁朱某不在,跳着出门,寻求邻居帮助。邻居报警后,朱某落网。 从视频监控看到,当时小丽跳着从房间出来,先是蹦到了对面的房间,感觉她试图要敲门,但是没有敲开,然后她又去了旁边的房间,推开了邻居的门,女孩说他的男朋友去买刀了,自己非常害怕,请求邻居王先生帮她报警。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对朱某判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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