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时半许,位于自流井区光大街东光路的光大家宛支道口,发生一起意外交通事故。情况是这样,一辆占道经营的水果长货车,正占在光大家宛进口单行道上,一辆小车进入区单行道时,将占道经营的长货车前右侧刮撞,对这起交通意外事故,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占道经营货车未动,进入小区车辆撞刮,应对此交通意外事故,负全责。另一种观点,在小区单行道进口占道经营,阻碍了,道路畅通,占道经营车辆,应承担全责,又有一些市民说,此路段没有禁停标志,因此,因标志不清,事故双方共同承担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反应自贡市的城市管理,存在问题。机动车均买了车险,出事后,占道经营的水果长货车,做为意外文通的受害方当即报了交警,由交警出现场,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四时许,水果长货车依然在此占道经营,交警并未说,他在这儿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