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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记者从江门江海公安分局了解到,近日,江海公安破获一起酒后故意损坏他人车辆案件。一“醉猫”酒后不归家,沿街疯狂砸路边的汽车,借酒宣泄情绪,清醒后得知要为任性买单时懊悔不已。
12月3日23时许,江门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一名醉酒男子坐在自家店门口几经劝离不愿离开。接到报案以后民警迅速出发查看情况并确认了醉酒男子的身份(谭某,20岁,广东江门人),到达现场以后民警了解到谭某不仅是赖在路边不走这么简单,根据现场附近热心群众提供的视频画面了解到:谭某不久前摇摇晃晃地走到路边的停车位,对停在路边停车位的几辆小轿车进行了踢打。此时谭某满身酒气坐在停放在某便利店门口的电动车上对民警的询问毫不理会,自顾自地在玩“摇摇车”,民警随后把谭某带回醒酒室醒酒,待谭某醒酒后再向他了解细节,同时通知被损车辆的车主。
两位事主到派出所提供的照片显示,沿街停放的小汽车车身上有深深浅浅的凹陷与划痕,其中一辆小汽车的后视镜更被打得掉落在地。经统计,谭某损坏2辆汽车造成经济损失2400余元。
第二天酒醒后,谭某向民警交代,昨晚喝了一斤高度白酒后又喝了半打啤酒,喝完以后就迷糊了,只知道自己恍惚中在路边划花了几辆轿车,又猛地拉了好几下车门把手,见拉不开门还抬脚猛踢了几下。经过民警教育,清醒以后的谭某对自己昨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失态行为后悔不已。目前,谭某已退赔两位事主的损失并与事主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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