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徐如江
身份证号:51032219900509409X
执行案由: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执行标的:120000元及利息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彭庙镇团坝村5组27区
悬赏期限:2023年12月11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10日24时止
悬赏金额:5000元 举报电话:0813--7215751 13309006312(雷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准确下落 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徐如江的财产及本人 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 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