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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穷疯了,在这里讹人,活该你骑电动车!”
遭到女司机怒斥后,小伙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我是不是听错了?”
“她开车把自己撞了,车摔坏了,人也受伤了,500块钱的赔偿,多吗?”
小伙暗暗嘀咕:“这个看上去挺漂亮的女司机,怎么能说出这样难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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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小李是一个朴实的年轻人,每天都会骑着电动车,穿越城市的街道,为生活奔波。
这一天,小李把早餐放在电动车后备箱,然后骑着电动车去上班。
行驶至某十字路口后,小李见左右没有车辆,便骑着电动车通过马路。
哪知一辆白色的丰田车,没有及时注意到小李,等到丰田车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砰的一声,丰田车和小李的电动车撞到了一起,小李被撞倒在地,电动车也被撞得破损。
小李看了看手臂和腿部,有一些擦伤,不是很严重,于是提出500元私了。
小李这样做,也是不想浪费太多时间。
谁也没有想到,女司机炸毛了,她觉得小李在讹人!要得太多了,根本不需要500元。

第二幕:交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女司机向交警诉苦。
女子冲小李吼道:“你真是穷疯了,在这里讹人哦,活该你骑电动车!”
接着,女子转向交警,要交警评评理,“他一张嘴就管我要500块!”
小李在一旁表示:“车我自己修,东西我不管,现在不用协商了,看一下怎么判定吧。”
小李继续说道:“反正我现在腿疼,我要去医院检查,再等一下我可能要……” 
女子听到要去医院检查,立刻接话:“你可能要死了,对吧?直接“挂掉”,对吧?你真是穷疯了,在这里讹人。”
王某被女子不讲理的样子气到,不甘示弱:“我不要你的钱,活该你开小车,哪天你钻到桥里面去,一条命都没有了。”
女子立刻回怼:“你嘴巴放干净一点,医药费钱是报销给医院的,你以为你能得到多少钱吗?”

事发后,网友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1、报警去医院最少三四千,别问为什么,我撞过20多岁的小伙,还碰到过83岁的老婆婆!
应该直接躺下。真笑人,撞了别人,车也撞坏了,人家主动提出500私了,居然还不愿意。
2、这个女的也是个人才,500块钱解决了的事,这下去医院几千块钱起步。
3、只要500,烧高香吧,上次我开车碰到别人电动车的雨棚,带倒了,伤势也就擦破点皮,可对方非要去医院拍片。
拍完片,屁事没有,结果对方要硬要医生开药,光医院花了500多,完事还找我要了1000。
4、我上次在广州郊区,一个女的骑电动车刮了我的后门。
女的摔倒,手破了皮。我下车扶她起来,看她手破了从车上拿纸巾给她擦血,周围一下围了好多看热闹的人上来,我问她要去医院吗?
她说,“不用了去医院,给她100块买药就行。”我遇到了好人了。

这事在法律上很简单,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进行赔偿就是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将会收到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中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就是一个简单的算账问题。
如网友所言,经过了医院这道程序,把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加起来,将远远不止500元。
当然,她可以选择走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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