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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对蒋东海等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决定对29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3个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其中,自贡的江明先、徐宏明获得“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的奖励。 据了解,此次奖励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开展,将进一步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榜样。 奖励背后,他们见义勇为的事迹,更是温暖着盐都大地。 徐宏明,是沿滩区邓关街道太源村的一名村民。2022年9月4日18时许,徐宏明在邓关大桥附近散步,突然听见有人落水呼救,他从邓井关客运码头纵身跃入水中,在第一次下水,徐宏明自己也被水冲了出去,根本够不着落水者。第二次他再次尝试下水捞人,终于从后侧拽住小伙背部的衣服,把他往岸边拖,将落水者成功营救上岸。当周围群众询问其姓名时,徐宏明只留下“退伍老兵”四个字便悄然离去。江明先,家住自流井区,是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自宜铁路建设指挥部一名驾驶员。今年7月9日早上7时许,一女子因轻生从水涯居大桥跳河。此时,在该公园晨跑的江明先发现有人跳河,迅速跑到大桥下,跳入河中救人。但由于体力消耗较大,江明先感到力量不够,只能咬紧牙,拼命将落水者托起,游到岸边,终将跳水者拖上岸并进行简单施救,直到公安、消防和医疗等专业力量到达后,才默默离开现场。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 江明先和徐宏明挺身而出、慷慨赴险 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 用实际行动彰显盐都儿女见义勇为的风采 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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