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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顺县人民医院路口。富顺公安交警在开展路查工作时,发现一驾驶人所持驾驶证系伪造驾驶证,同时还涉嫌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后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询问,当事人余某某为逃避处罚,竟怀着侥幸心理,通过拨打墙上“小广告”花费260元办理假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余某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300元、记22分和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交警提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一定要通过正规系统培训,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正规考试后,正常取得驾驶证,安全驾驶车辆!
编 辑:杨 委
审 核:沈 勇
审 签:王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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