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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自贡市富顺县,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釜江大道瑞祥商贸城路口时,因违规向左连续变更车道,该车左侧与赵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右侧车身接触后倒地,造成两车受损,周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所幸周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经查,周某某忽视自身安全,驾驶非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且连续变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循各行其道靠右通行的原则,按照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记得戴好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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