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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不要再随意“滴滴”啦! 自贡市区这些地方禁止鸣笛!
为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音污染,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通告转发如下:
一、禁鸣范围
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光凤路、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及以内区域和东兴寺片区。
贡井区:长征大道、贡兴路延线(贡院路口—张家山路口)、健才路、书院街、金源街、育菁路、天池山路。
大安区:仁和路、仁和支路、广华路。
高新区:丹桂大街(市政府—汇兴路口)、西林街(尚书房—南湖路口)、紫薇路(高峰公园路口—紫薇路口)、龙汇街、文星路、龙苑北街(川南农贸市场路段)、燕子路(川南农贸市场路段)、汇川路(明珠小区路段)、南湖路(南湖路口—W公馆路口)、兴川南街、翰林街绿盛实验学校南湖校区路段、丹桂小区经一路纬二路。
二、禁鸣时间
上述禁鸣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笛)。
三、禁鸣车辆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时安全视距受限、超车或遇有紧急情况鸣喇叭示意的除外,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遇有交通受阻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四、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增强自身交通素养,杜绝不合理使用喇叭的行为,共同营造安静良好的交通环境。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按有关法规从严惩处外,并由执法部门通报其单位予以行政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严格监督,及时举报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举报电话:110。
禁鸣你我他 文明靠大家
来源:市爱卫办
编辑:葛修凤
审核: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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