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热议话题。近日,在中央层面上,多地推出的“全面禁燃令”被明确要求修改。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这个几千年传承的习俗,十多年来被一禁了之,使得一个隆重的节日,变得有些索然无味,再过几十年,说不定许多小朋友,都不知道过年为何物,说不定又被外国注册为他们的节日咯!
一刀切的禁止,对安全而言当然有益,是不是最好的办法?我看未必。用电有风险,用天燃气有风险,是不是都全面禁止了?所以说,燃放烟花爆竹,只能说是不安全的因素之一,而非全部。
这个问题几年来都有动议,一直争议不休,今年却由高层提出来,就看地方如何办了。
负责任的地方首长,一定会尊重民意,尊重习俗,同时又采取引导、管控和安全防范等系列配套措施。比如禁止在楼道、民宅、仓库、商店等附近燃放,可在空旷地带、平坝等安全地方,定时、定点,集中燃放等等,如此,既确保安全,又增加节日的喜庆氛围,让大家找回过年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