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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21时8分许 四川成都 新都区一小区居民房发生火灾
接警后 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21时14分 消防员到达现场
经侦察 发现是101室居民房客厅起火 现场有明火,烟雾较大 消防员立即出水枪进行处置
同时组织搜救小组 对楼内被困人员进行疏散 
21时25分火势被扑灭 现场过火面积16平方米 无人员伤亡 据事后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此次火灾发生是由于家庭矛盾。1月8日晚,47岁的男子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费,其子女只愿支付2000元,随即男子做出人为纵火的极端方式。目前纵火男子已被刑拘,后续审判警方正在处理中。 阿消提示 放火行为 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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