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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刚刚结婚的姜女士有点闹心 因为她的新婚丈夫突然神秘“失踪”了 一并“失踪”的 还有她分两次借给男方的30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接下来 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今天分享的这则案例 案情简介 姜女士是一名司机 一天,她拉到了一名 “特殊的”乘客陈先生 两人越聊越投机 这位风趣幽默谈吐不凡的乘客 让姜女士瞬间产生了好感 很快她就和陈先生坠入爱河 但是等待她的,不是爱情的甜蜜和美好生活的开始,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陷阱…… 这天 陈先生突然给姜女士打来一个电话 谎称自己有个二手车的交易 临时需要周转资金 但是姜女士手头也没有钱 就跟自己父母借了10万块钱 给了陈先生 
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 认识不到一个月 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没想到结婚没多久,陈先生的财务状况又出现了问题。这次陈先生谎称自己的生意出了点问题,存有大笔资金的银行账户突然被冻结了,需要一笔资金打点相关人员,好让银行账户解冻。这一次,姜女士又向父母借了20万。 后姜女士开始频频问起陈先生什么时候能归还自己向父母借的钱,陈先生便给了姜女士一张银行卡,说这张卡等到指定的日子就会有一笔30万元的钱款进账。姜女士提起两人都已经结婚了,但是还没有见过陈先生的父母,便催促陈先生带自己回家见长辈。面对姜女士的催促,担心事情败露的陈先生选择了不告而别……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的姜女士 赶紧去银行查询 陈先生所述的 那笔30万元钱款有没有到账 结果令姜女士大吃一惊 
银行卡里不光没有30万元进账 就连银行卡都早已经被注销了 姜女士彻底醒悟了过来并且报了警 后陈先生被警方控制 法官有话说 
被告人陈某某虚构自己的家庭工作情况及社交背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各种借口向被害人骗取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事后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因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 被害人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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