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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高新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办法》,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拟于2024年1月29日启用丹桂大街与汇东路、丹桂大街与汇兴路、丹桂大街与汇川路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一、闯红灯设备: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二、卡口设备: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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