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案件信息称,一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潜逃至山中三天三夜后投案自首。(据2月22日澎湃新闻)
(图源:湘潭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这则新闻引发网友关注,是因为男子交通肇事后逃逸,躲进深山三天三夜“荒野求生”,最后饥寒交迫只得投案自首的行为成为笑料。同时,网友原以为他犯了什么大事,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从而采取这样的非法手段。然而,根据警方通报,他只是驾驶三轮电动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就是说,事故的责任还没有认定,他就已经跑了,原因是“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从事后警方“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来看,后果并非他想象的那么严重,根本没必要吃“荒野求生”的苦。许某随身只带了三十几元现金,并未携带换洗衣物,天寒地冻,进深山能躲几天呢?
交通肇事逃逸最为不智。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报警处理,让警方进行责任认定。如果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应该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特别是在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救人是第一位的。如果自己逃逸,让伤者没及时得到救助导致更严重后果,自己还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逃逸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样面临着警方的行政处罚。另外,也要强调,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肇事逃逸属于商业保险责任免除事由。就是说,本来一些损失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结果因为自己逃逸,还得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管是谁的责任,都不能跑,也跑不了。现在侦查手段多,技术先进,不管是躲进深山还是藏在闹市,很快就会被找到。每个人应该多些法律知识,才会少犯这样的错误。逃逸男子受到网友的嘲笑,这就说明“不能跑”成为社会共识。
然而,现实中幻想借此逃脱惩罚、掩盖事实真相的情况并不鲜见,撞了人就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只会换来更严厉的惩罚。近期,根据警方通报,贵州威宁、吉林德惠、山东淄博等地,都发生过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逃逸者大多在数小时到数天不等就被警方找到。这就说明,依然有不少人心存幻想和侥幸。
驾车出行,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才能保平安。如果出现意外,也不必过于慌张,及时按程序和流程处理才是最佳选项。否则,只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得不偿失。对此消息,网友不能只当笑话看,也要从中得到警示和教育。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