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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市货运车辆城区 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措施,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自贡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早晚交通高峰(07:00—09:00,17:00—19:00)以外的时段,取消对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和车辆外廓尺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城区通行限行措施。 四、如遇重污染天气、施工占道、大型活动等交通限行管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通告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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