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廉洁四川《以案为镜》栏目披露了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督查室原副主任谢丽萍的贪腐案例。 谢丽萍,女,汉族,1973年12月生,四川达州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督查室副主任。 2022年5月,谢丽萍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大竹县监委监察调查。 2022年12月,谢丽萍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开除公职。 2023年12月,谢丽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 “自己的贪婪和领导的纵容,让我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不能自拔,直到被组织调查,才发现我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2022年5月,因贪腐行为造成的巨大心理压力,谢丽萍主动投案。在留置期间,她谈起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 心理失衡 一朝走上贪腐路 提到谢丽萍,相熟的人都会说:“她性格开朗,江湖气息比较重,喜欢在外面耍,喜欢结交朋友。”结交朋友本是人之常情,但何谓真正的“朋友”,在被立案调查之前,谢丽萍或许从未真正想明白。 2013年,谢丽萍负责通川区某项目拆迁工作,手握权力的她,自然会遭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惦记。在与“朋友”吃喝玩乐、觥筹交错间,谢丽萍内心开始失衡,为什么自己不能像他们那样出手阔绰、一掷千金? 天平终究倾向了欲望的一方。谢丽萍找到拆迁安置部时任部长冯某“交流”,两人不谋而合,都觉得要抓住机会“挣点钱”。自此,谢丽萍便伙同他人一起走上了人生歧路。 2019年3月,谢丽萍伙同通川区朝阳街道办龙爪塔社区时任主任蒋某,将蒋某妹妹名下已赔付了残值的160余平方米房产纳入安置还房,以求得到更多的拆迁款。在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原副主任毛某、拆迁安置部时任部长冯某的默许下,该房屋被违规纳入货币安置,骗取货币安置补偿款、周转房费等款项共计113万余元,所得款项由谢丽萍、毛某、冯某和蒋某等人均分。 “违规操作时我也害怕过,但一想到简单地改一下资料,便能获得巨额收入,胆子就变得越来越大,时间久了,自己也麻木了,好像不这样做反而不正常。”野蛮生长的贪念,让谢丽萍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贪欲膨胀 权力变作“摇钱树” 2016年,某银行支行行长张某多次找到谢丽萍,希望通过其岳父母的名义虚构安置资格骗取安置房屋。随后,谢丽萍利用张某提供的假资料,为张某岳父母办理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共同骗取拆迁安置款80万元,其中谢丽萍分得8.5万元。 同年,谢丽萍主动找到某社区居民小组组长张某,以张某母亲周某、妻子朱某的名义违规套取货币安置补偿款约405万元和安置房2套,谢丽萍从中分得货币安置补偿款236万元,其中一处房产也由她个人取得并赠予其表弟黄某居住。 上面所说的冯某、蒋某、张某等人,几乎都与谢丽萍在工作或生活中有一定的联系,是谢丽萍口中的“朋友”“熟人”,面对“躺着”收钱的巨大诱惑,他们相互之间心照不宣、沆瀣一气,只要有空子可钻、有利益可图,就会有谢丽萍贪婪的身影,权力俨然成为她的“摇钱树”。 热衷买包、美容 短短一年在美容机构充值70万 “在2017年的时候,冯某安排我找两户人想套取安置房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有更多的钱可以买更多的名牌包,可以拿来投资工程项目,可以在美容院充值更高级的会员享受更奢华的服务……” 谢丽萍从小家境优渥,作为家中“老幺”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对她物质上的需求总是尽量满足,也因此养成了她爱攀比的虚荣心和大手大脚的消费习惯。当几万、十几万元的“感谢费”进账,谢丽萍的消费观念更是发生了巨大变化,日常生活水平也水涨船高。调查发现,谢丽萍热衷于买包,价值一万多元甚至几万元的名牌包,谢丽萍的家中就有十几个,甚至在接受调查时还有一些名牌包未拆封使用。在2019年短短一年时间内,谢丽萍相继在成都、达州多个高档美容机构充值金额达70万元;在泸州旅游期间,购买一件衣服就高达2万余元;当年还豪掷170余万元购买叠拼豪宅一套。 如此奢靡的高消费生活,自然需要“高收入”来维持,这使得谢丽萍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她在忏悔时谈道:“只要缺钱了,便找一户安置户加点安置面积,钱就自然来了。” 经查,2013年至2022年期间,谢丽萍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他人违规办理拆迁安置手续,伙同他人共同贪污2300余万元,个人获利428万余元及价值59万余元的安置房1套。谢丽萍在致富“美梦”中,就此走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廉洁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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