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公职人员入室打砸”?而且还是女民警,女民警不懂法吗?为什么要知法犯法啊,这是怎么回事?肯定有什么原因,哪有无缘无故的恨!

3月27日,山西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一段“入室打砸”视频,称山西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人员高某某和她老公及同事入室打砸,导致精神抑郁。

视频配文称自己是女交警的继母,和女交警的父亲在外面打工,后来老伴去世后,就回了柳林,没想到这个继母要赶她出去,甚至来屋内打砸。

事情真的如发视频的女子所说一样吗?女交警难道真的不懂道理,不懂法?
作为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村人也不可能做这样不正常的事情, 事出反常必有妖。
3月29日,山西柳林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情况通报:称打砸的女子确实是当地交警队的一个公职人员,已经对高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理。

但是高某的丈夫称,这房子产权是他老婆的名字,他的丈母娘和他的老丈人离婚的时候把这房子过户给了他的女儿高某,就是“入室打砸”的女交警。
估计事情就是这样,这个房子原来是他们父母的,但是父母离婚以后把房子过户给了女儿,但一直由女交警的父亲和继母在居住,父亲死后,继母住在屋内不肯搬走,还跟邻居说这个房子是她的。

事情到这里就明白了,这个房子产权是女交警的,进入自己家的房间里不可以吗?敲掉重新装修不可以吗?为什么叫做“入室打砸”呢?
原来是继母别有用心在网上发布视频称有人入室打砸,人物是继母,打砸的人是公职人员,这样就容易引起网络舆论的效应,看来这位继母确实非同一般,还有点能耐。

现在确实有点这样,谁拿起手机拍视频,谁把这个视频发布到网络上去,谁就有理,会哭的孩子有奶喝。
但是作为有关部门应该要分清青红皂白,要分清事情的是非,不能用弱者的身份去博眼球。

现在这女交警已经被行政拘留了,这是为什么呢?我进自己的房间有错吗?
有些时候真的就要谨慎一点,不能让人抓住把柄,女交警毕竟身份特殊,而且行为过激,应该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把继母请出去,或者把这个房子拿来卖掉。



现在网上的声音都站在女交警这边,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了。他们觉得你交警做的有道理,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房子,她有权处理,她是房子的产权人,又没有对她的继母动手,她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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