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山东济南,一男子爆料,在退租时要求退押金却遭拒绝。
他在退房子之前,就已经提前两个月告知了房东自己要退房,但是在退租的时候,房东却不退押金,房东说:这是行规,无论你什么时候退,都不可能退押金的。

租客说自己还多交了一个月800元的房租,但房东表示你多交的也不会退,无论你多交多少,只要你退房,就不会退钱。

由于协商未果,该男子就报警处理,民警称这个属于合同纠纷,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租客表示,她怀孕的妻子马上5月份就要产了,他们要回老家,所以没得那么时间去法院走程序,而且为了800元,走法律程序也觉得特别麻烦。
从整个过程明显可以看出,承租方是没有任何违约责任的,自己完全履行了租赁合同,却没法退到押金,理由竟然是这是行规。而且合同上也明确写明了会全额退还押金,但是为什么房东却还是不退呢!这不就是无赖吗?这签订的合同意义何在呢!

请问有哪一条行规如此规定了,难道济南租房有这样的行规?
而且该房东还重新定义了押金这个词,押金是什么?房东:押金就是为了你给我富余一个月的时间来把该房子租出去。

在租客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依然不退押金?其实他所谓的行规就是耍流氓,他认为不退押金,租客拿他也没有办法,一方面是这件事情确实是属于合同纠纷,租客报警之后也未必能够得到解决;那么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走法律程序起诉,但是这个又特别麻烦,很多租客不会为了这几百块钱去走程序,因此就选择忍气吞声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黑心的房东。
玉山房东提灯定损还要走一下流程,但是这个房东,直接不装了,一句话:只要你退房就不退押金,这是行规。
这种退房不退押金的事情屡见不鲜,难道租客就真的没有办法去维护自身权益?虽然可以按法规起诉来维护权益,但为了几百块确实又觉得太麻烦了,难道就没有更简单的办法去惩治此类恶房东?难道租客就天生应该被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