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家楼顶有个蓄满水的巨大鱼缸,每天增氧机“轰轰”响,你受得了吗?
近日,上海一居民楼的业主徐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糟心事。他说,小区一业主在楼顶搭建了一个硕大的鱼池:长2.5米,宽1.4米,深70厘米,装满水的重量能达到近2.5吨。

考虑到楼房已经有些年代,鱼池又建在楼顶,给房屋增加了很大压力,他担心会影响建筑安全。
于是,他赶紧向当地城管大队反映情况,希望能让对方尽快拆除。
可城管来了以后,在楼顶转了一圈,却告诉他:“我们也没办法!”
这可让徐先生彻底蒙了圈,这房屋是用来住人的,他在楼顶养起了鱼,又是搭鱼池,又是灌水的,怎么还没办法了呢?
看着徐先生一脸不解,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带着他在楼顶转了一圈,跟他解释道:
“你看,这鱼池不是用砖块砌起来的,而是一个内帆布外木材的水箱,因此不算构筑物,我们无法执法。”
这哪行呢?要是房屋受不了倒塌了,谁来负责?徐先生不服气,于是又拨打了某媒体的电话,把情况说了一遍,要求他们来评评理。
记者来到现场后,发现小区中间的两排房屋是由过街楼连接的,就在过街楼的楼顶,他们找到了这个有争议的鱼缸。
楼顶的公共平台上,不仅有鱼缸,还搭建了一个阳光房,地面统一涂上了环氧地坪漆。

记者走近一看,鱼缸里20多条锦鲤正欢快地游着。
徐先生此时正忧心忡忡,他告诉记者,这户人家不仅屋顶养鱼,还破墙开门,搭建阳光房…这些可都是公共区域!

而且楼板承载也有明确规定,一个平方大概可以承重200-300公斤,超过这个重量就很危险了。

况且他们住的是老房子,承载能力也下降了,这巨大的鱼缸就是一个定时**,随时可能出事。
期间徐先生就这些问题也跟这户人家交涉过,可对方就一句:“你可以买保险!”,态度十分蛮横。
了解清楚情况后,记者联系了当地的城管负责人,对方回应说:

“擅自占用物业部位,由城管执法的,从现场看确实也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场也做了笔录,让他自行拆除是最好的结果
被反映的鱼池,首先不是固定的结构,不构成违法建筑,目前没有法规可以禁止;公用部分搭建出来了,不是固定就能不算。”
好了,也就是说,城管大队也拿他没办法了?
那么,是不是说楼顶的鱼池不属于违法建筑就能继续存在下去呢?
徐先生听到这样的结果也是气得不行,他跟记者说:“不管是临时还是固定的,这个东西的危险性是不变的啊!”
记者也觉得楼顶养鱼确实不妥,都是一个小区的业主,不能为了方便自己危害群体的利益。
但是,既然没法依法拆除,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对他进行教育劝阻”。
最后,城管大队开了限期整改决定书,然后再看该业主是什么态度,只能等他自己觉悟自行拆除了。
对此,有网友认为:
没必要大惊小怪的,高层建筑消防水箱都是几十吨水呢!
跟违建没有关系,公共区域就是不能放私人物品。
徐先生危险耸听,没那么可怕。

那么,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呢?你们觉得鱼缸该拆除吗?关系评论留言。